台灣人人情味濃?放屁?人情味就不可以不守法了,警察就不依法執法?
我說,台灣人最不守法了?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人情,就成為濫觴
有一次到苗栗市訪友,停車格上停一台摩拖車,整條馬路已沒有車位,我就下去把它搬開,車停好,就有一位阿嬤跑出來說,車位是他家的,我說,這是市政府劃的停車格,為什麼是你家的,他說,停車會擋到他家開店,又跟我說,如果你要停,你回來之後不保證車子不被破壞,聽到當下真是火大,我回他,有種你試試看,拜訪完朋友,回到停車處,檢查完車況,應該沒問題,阿嬤還惡狠狠瞪著我。
這就是台灣人,法律概念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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