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小菁 wrote:29並沒有包含財損...(恕刪) 超額責任險就是確保財損或體傷不足時,可以補足,不可能完全不含財損或體傷所以您可能誤解超額責任險的用途純粹60萬財損一般情況都夠了,防禦駕駛觀念不夠或喜歡開快車則再往上加到100萬(小弟個人印象是保50萬)
感謝 stan8880 大的回覆~後來跟業務員討論後把第三人降低~好像改成100/1000/財損20補上1.富邦超額甲式 2.富邦殘廢責任假如改成500/5000/財損100~這樣還需要加上第三人超額這條嗎??感謝先~~
m285295 wrote:感謝 stan8880...(恕刪) 500/5000/100大部份情況都足以應付了,頂多附加個殘廢增額,反正便宜當然要無敵,再加超額1000萬不過加超額一般會限制第三人額度,所以可能無法在第三人500/5000/100情況下加超額1000萬,至少我看到有做超額的都會限制第三人額度,原因為何?不知道。
版大,您好:請教您:第三責任險:300/3000/20多倍殘障責任增額:5倍超額責任乙式:1000VS.第三責任險:500/2500/150多倍殘障責任增額:5倍無超額上述兩種承保內容哪種較優?謝謝撥冗回覆~
Soul73213 wrote:強制險的駕傷險跟第...(恕刪) 強制險的駕傷險跟第三人的駕傷險可以同時保這兩個用途不大一樣,一個只賠單一事故,一個單一事故和一般事故都有賠一個重點在補足駕駛人缺乏強制險的保障,一個重點在死殘&住院日額的理賠還是有些差異,如果同時保,駕駛發生單一事故死亡,可否同時理賠,要看條文有無排除競合,這一點坦白說我不清楚,可以問一下保險公司。但至少可以確定例如骨折,除了可以請領強制險支付醫藥費,亦可依三人的駕傷險骨折級別對應之住院日數請領住院日額。強制險的駕傷險簡單的說就是開車發生單一事故(滑到路邊撞牆、撞電桿、撞山壁、掉到邊坡、緊急煞車翻車,非撞到別台車),駕駛也被納進強制險理賠範圍,這樣想就簡單多了。
zonlettm wrote:版大,您好:請教您...(恕刪) 坦白說這一題我答不出來只能說殘廢增額是"致第三人殘廢",及"係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認定之",所以應不包含死亡理賠,當中會牽涉到很多細節及認定。但如果是死亡的情形,有一種情況是撞到人對方社經地位較高,判賠900萬,第一種300/3000/20+5倍型殘癈增額+1000萬超額可以cover,第二種500/2500/150+5倍型殘癈增額無法cover,強制200+500=700萬,自己還要貼200萬,當然這種情況不多,第一種保單彈性可能好一點,以上個人看法,未能解答,很抱歉。如果有相關從業人員回答會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