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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請益 賣車糾紛

星之宇 wrote:
請問我是自售12年賓士c250賣49.5萬, 比市面上便宜 ,請問自售車合約上面有寫,現況交車跟重打事故,泡水車,大撞,一律現金收回



9年2手車 又是現況交車
不用理他 等他來告
2手車就是"隨時"會出問題 難道一個星期後引擎掛了也要找你修?
要"完全"沒問題的車
新車才有可能
看文章的感覺是樓主有刻意隱暪~
說法比較閃躲~
如果明知道有問題,賣車又刻意不告知
有隱暪自已心虛就賠一賠吧~
如果沒有,中古車要跟新的一樣完全沒問題很難
事後才發生故障不用鳥
車子還是賣中古車商省事一點、自已賣雖然可以多賺一點
但煩心問題多
消保官強調,雖然中古車的車況不能與新車相比,但中古車商與販售新車之業者一樣負有「瑕疵擔保責任」,除非業者交易前已明確向買方表明該車存在某些瑕疵,否則應擔保汽車交付時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另外中古車商之汽車買賣契約中常見「現況交車,事後不得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條款,此已違反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8點前段「不得約定變更民法上有關瑕疵擔保之期間」規定而無效。如果中古車商刊登的車輛圖片與原車不符或隱瞞車況、虛報車輛年份及虛報里程數等情形,更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嫌。





已經交車?

那就等他來提告或是 請他退車且訂金沒收

因為對方無法履約 沒收訂金

已經履約 當然沒你的事情 合約有寫清楚 就一翻兩瞪眼
炫耀你的車有幾匹之前.. 先告訴我你能發揮幾匹..
星之宇 wrote:
節氣門單價比較高,要一萬八左右 ,請問大大這個我需要幫他分擔還是不用理會呢


〉〉〉

這問題出售前就已經知道

而且沒有告訴買主

所以我是認為你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建議是否協商

你出一半解決

各退一步
星之宇 wrote:
請問我是自售12年賓(恕刪)

看你的良心囉
明知道有問題卻沒說?

就像賣凶宅一樣
明知道是凶宅
在交易時卻隱瞞沒說
事後被買家發現
你認為賣家有沒有責任?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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