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jackalex wrote:剛剛去跟對方談和解,...(恕刪) 有人受傷對你不利,刑事官司判刑易科法金幾萬元了,賠償還是要賠跑不掉,不要聽一些人說讓他告,去關的是你不是他,盡量調解合理的金額,就算高一點也是付錢消災,金額真的高的太離譜,也真的只能上法院給他告了,我個人看法,十萬以下喬看看,超過十萬就給法院判刑了,民事部份再來喬了。
peterjackalex wrote:不小心撞到一(恕刪) 我前幾天騎單車騎在車道上就有車子跑出來被我撞但我單車算行人 對方開Volvo葉子板被我撞凹很大一片但他卻說我人沒事就好 葉子板他自己搞定我當下看看車子沒事 手機 車錶都沒事然後就放他走了但隔天還是發現手掌跟手臂有稍微瘀青人還是最難搞的賠償金我覺得一定要跟多方討價還價如果有保險 交給保險公司去負責吧但你沒報警?其實你也可以耍賴了皮到後面最多賠修車錢也不一定但真的不要激怒對方去告你傷害光判刑的罰金 我看也沒有比較好變成政府在賺
連基本的強制險都沒有嗎?不可能吧?這樣敢上路.....強制險可以理賠對方體傷對方如有看診費及通勤費就請他收妥單據憑單支付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對方的車損就你沒辦法出險了要你自己賠錢處理重點是對方人沒事沒有缺胳膊斷腿的精神賠償這點很難界定真要調解不成上法院法官也會看雙方狀況不會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只是要有耗個大半年的心理準備
現在刑事案件役期折抵一天是1000元初犯 小傷 大概都是從3月往下判樓主自己去衡量吧都說自己說100%肇責在己 對方又受傷樓主有甚麼價碼上法院?100%肇責上法院有甚麼優勢的地方?就算上法院 對方不和解樓主要先拿一筆錢賠國家(過失傷害可能會成立)(在一審未判決前都有和解的機會)然後再跑民事法院民事法院就是拿單據還看的精神賠償事自由心證 也可能沒有對方開的20幾萬有憑有據樓主還是要賠對方樓主可以先去調解請對方出示單據來看如果都沒有 才有談判的空間樓上一堆說讓他告的人
peterjackalex wrote:有報警,警察有來處理,沒有保險,肇事責任在我,我當時在接電話,沒注意前方 在台灣是撞人的比較佔優勢啦你是在怕甚麼就等對方花時間來告阿這種財損被告方以逸待勞一皮天下無難事對方要先玩得起時間成本除非對方有保自己的財損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不然這種自己告的就是磨
peterjackalex wrote:不小心撞到一(恕刪) 賠償也是要有憑有據驗傷單拿出來看看說真的啦,你有誠意要賠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告就讓他去告到檢察官那邊再把你願意賠償的金額跟過程表達出來最好有通話日期和通話內容的證據合理的要求OK,不合理的要求也不用怕
peterjackalex wrote:有報警,警察有來處理(恕刪) 您跟對方說,上法院,頂多被判罰錢(很多人都說不會留下案底),然後再打民事官司,要等很久才拿得到錢(法院應該也不會同意將近10萬的賠償)。請對方提出薪資證明,賠對方1~7天的薪水,當精神賠償,慢慢跟對方魯。
100%肇責又人有受傷,處理就要積極+僅慎了,不要全丟給保險公司處理,自己好象沒事般。保險公司只關心自己能減少賠償,不管保險人會不會被判刑,還會跟對方打官腔,結果惹怒對方賠償金額變高了,甚至搞到被告上法院。這是我多次幫人處理的經驗,處理積極點,姿態低一些,講話委腕些,盡量把賠償金壓下來吧。
Bruis797 wrote:賠償也是要有憑有據驗(恕刪) 檢察官是站在原告的那一方.........不是站在被告的那一方會不會起訴書內提起被告的說詞又是另一回事了偵查庭只把雙方叫過來問一問看看筆錄跟事情的過程有沒有出入 在一次偵訊剩下就是法官的事了還有刑事庭 原告 有權可以不用出庭 等最後結果就好了刑事法庭上 法官不會管賠償的金額只會判定你有沒有過失傷害 跟 要關多久 或陪家家多少錢原告要求的賠償 是 民事法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