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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理

先確認 對方有沒保險 第三人責任險
強制險我想一定不可能沒有

至於要跟誰談 保險公司很重要 特別恨多人撞到出事後都是裝X
看保險公司要怎陪 所有資料收據都準備好

另外對方不是一句沒錢就可以解決
強制險 看護就只賠一個月
其實就請醫生 能開的就開八 字眼也要寫清楚
對方有第三責任的話
再來調解的時候 跟保險理賠談判技巧 也要跟對方說 我們敵人是保險公司不是針對對方 要讓對方施壓力
也可以放話 繳這麼多錢給保險 出事都不阿莎力 誰以後還敢保這家 讓理賠人員在對方面前抬不起頭 根本沒站在當事人立場 不用客氣
理賠人員絕對有現場權限
沒有的話 就只能看對方願意不願意了
告傷害 以刑逼民
走法院逼對方出來 談判

自己也要有心理準備 不可能全賠 頂多7折6折 也要看肇事比例

車子也有折舊問題

自己先列個清單 不是只開口 總金額 一般人都不會接受的

最後還是要說 保險要選大公司 才會阿莎力 小公司 有時候會造成自己的困擾
明台...恩 保重 走法院機率很高

show0923 wrote:
想請問各位我載我女...(恕刪)


"對方車主的老婆是說沒錢...."告他刑事過失傷害錢自然就會生出來~~~
alextu1985 wrote:
先去告過失傷害,先讓...(恕刪)
傻了才直接告過失傷害,直接告等於是把手上的王牌打出來,如果我是對方我會跟法官要求本人沒有不良記錄,有主動報警跟在現場等待,符合自首原則,這樣子可以減輕很多易科罰金,剩下的就跟你慢慢玩民事賠償,可能2~3年跑不掉,等到判決下來能脫產的早就脫完了,最後一場空,合理的賠償金額才是正確的,直接告過失傷害等於把自己逼死

Diego11599 wrote:
傻了才直接告過失傷...(恕刪)


我以過來人跟你說
傻了才不盡早提告喔(從筆錄到開檢查庭約3個月+開地方法院約1個月)
提告是因雙方誠意及金額完全不同
加上出院需要繳"所有費用"+生活影響無法工作
他案子是23萬以上醫療費用
在肇事者未和解情況下保險公司是1塊錢都不支付喔
那你身上會擺個23萬+3-6個月薪資算3萬整約9-18萬
最多41萬放身上來過被害者日子?
傷害造成只能熬過疼痛跟止痛藥度過
金錢呢?
這才是被害者提告真正原因

其次再以我告過7人跟你說一下
骨折是3個月過失傷害起跳就是18萬易科
這保險公司一塊錢也不會給你喔
因為最後被我告的那人公司就是保明台

先檢察官>法官只會問你一句"有沒有和解"
沒有就是先三個月易科
管你無前科
這是判例
也就是常見判決
至於有前科會再加重期刑

至於脫產嘛
這種就是讓對方身敗名裂妻離子散囉
別說告這種惡意人性不會造成對方有任何影響
我連有精障出示證明的都讓對方坐牢一個月(言語恐嚇)
所以提告也可以算加速和解的手段
當然
惡意拉高和解金
也就是讓訴訟從地方>高等>最高法院
有閒時間才慢慢玩
但這種其實對保險公司算小額
能拖就拖
能少就少
我遇到那案子可以拖三個月才開始熱絡聯繫
所以提告有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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