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ntravel wrote:
我們社區的機械式車...(恕刪)
全額支付維修費用,並請上層用戶出具切結註明用不到升降,維修完畢上層用戶要使用升降照次計費,或不提供升降給上層用戶,讓他自己想辦法停車.
看損壞部位是否有明文歸責對象為何?但依你們每月所繳維修費用應屬半責維修合約.
壓縮缸是不可能包修的.
2.依法律面來說:機械式停車位,亦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之約定專用部分,自應由各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負責修繕、管理、維護,
並負擔其費用;但若住戶規約有規定管委會每月會收取固定之維修費作為往後故障維修所用,故如以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應由管委會以
此筆之金額支付.如因使用人之操作不當或疏失所造成之損壞,應由使用人負擔其維修費用.
3.壓縮缸之雖都是你在操作,但如果沒有壓縮缸上層車也無法升至上層位置,故上下層二車位正常使用皆賴壓縮缸的作動,所以如果維修責
任是屬於使用人的話,那維修責任自然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以上是本人以擔任多年大樓管理委員的經驗之個人見解,有錯還請專業人士多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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