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cheng wrote:第三責任體傷、財損...(恕刪) 正解!連以刑逼民的慣用求償技倆都說出來了,應該是有協助處理過類似事宜吧.而且保險理賠還是要看是哪家保險公司,有的就是很皮,反正車主也搞不清楚啥賠啥不賠,還會上網幫忙說不賠哩
開車近二十年,有幾次事故經驗,代步車費用這個是有些扯。如果對方去租BMW是不是也要你全額支付?代步車是可以雙方協調,但不是對方高興怎樣就怎樣。網路上鍵盤車手不要以錯誤的觀念散播,沒有所謂的對方拿出代步單據你就要買單的事情,除了代步車還是有許多大眾交通工具是可以使用,並不是沒有車他就不會走路。
new250208 wrote:我們在104/4/2在高速公路追撞前車,因連續假期關係,到104/4/6辦理出險然後對方一直到104/4/30打電話告知這個月,他像和運租車費用3萬元,要我們負責(恕刪) 之前就以一個人上mobile01來抱怨,他車子被撞,跟對方理賠有爭議。他聽了他公司的法律顧問的話,去一兩個月都租了車子當代步工具,租車費用高達5位數用單據然後跟對方索賠。當然談不攏,上法院,結果實際判賠金額幾萬元,連律師費都不夠付。更不用說租車費用。對律師氣得半死,也是也沒辦法。有些人真的亂教,以為代步車費用憑據可以無限上綱。對方應該是信了這種偏方,如果明顯對方要凹你,不用怕,就上法院吧。表達出你想提供代步車證據,只是對方獅子大開口或事先沒要求。法官會去判斷他的要求不合理,你不一定會輸吧。
一般保險理賠 就以第三財損合計 一起賠, 對方列一堆明細要扯扯不完,就交給保險公司 去調解委員會一口價賠對方 讓他們去喬,對方與保險公司 喬不好 就再去法院,通常額度夠賠 沒事的,假設賠財損修車費10w連帶相關損失談理賠保險公司可能賠對方11萬,只要雙方談妥 你不用付錢為原則....
查了一下第三人責任險保單條款財損理賠範圍及方式:一、運費:搬運第三人財物損壞所必需之實際費用。二、修復費用:修復第三人財物所需費用。但以該第三人受損財物之實際價值為準。三、補償費用:第三人之寵物、衣服、家畜、紀念品等因遭受損害,無法修理或恢復原狀得按實際損失協議理賠之。四、其他財損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代步費算不算財損?如果代步費第三人可依法求償,保險公司豈能拒賠?保險公司若拒賠,是否代表第三人不能請求代步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