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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被車撞到,該如何解決???

james063 wrote:
在去年12/25晚上...(恕刪)

怎麼看都是紅燈,你又說不是,那你小朋友是不是在馬路上玩,
如對方有提供行車記錄器那就可能不是他賠你了

ForLucky wrote:
怎麼看都是紅燈,你又...(恕刪)


可惡 ,我好想點讚 又找不到地方點

花了我10秒鐘 找到了
爭論小朋友有沒有闖紅燈根本沒有意義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是有絕對路權
james063 wrote:
請問各位應該如何處理?應如何索賠??
謝謝大家!!

既然有報警做筆錄
那就先申請調解
索賠內容就是財損(眼鏡)+有單據的醫藥費(包含假牙製作)
另外看你的心情要不要加一點精神損害賠償

若是調解失敗
那就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記得期限是6個月內
1. 先找律師協助
2. 驗傷, 開證明
3. 提告
記得律師費用一並列入求償清單!

霖將卡哇依 wrote:
爭論小朋友有沒有闖紅...(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17/543668/
她也是在斑馬線上 151515

simonnavy12345 wrote:
1. 先找律師協助
2. 驗傷, 開證明
3. 提告
記得律師費用一並列入求償清單!



律師費無法求償


那就一併算進精神賠償之中, 小孩半夜會哭醒, 影響身心發育, 需要長期精神治療與看護照料.
實際可行費用請洽律師增加於清單之中.
你小時候應該是被你爸媽牽繩子過馬路的吧

上次看到新聞有人用繩子牽老人的應該是你吧



AKB濕吧 wrote:
齁。。。之前有新聞報...(恕刪)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很簡單, 以刑逼民(事)
去法院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察官依法就會主動偵查
除非過程中你主動撤回告訴
否則過失傷害依法可以請檢察官提起公訴

以前就有判例, 無論紅綠燈燈號,
只要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就有絕對路權
舉證己方是在綠燈下通行只是加分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就算是紅燈也是一樣,因為這樣是為了保護行人,因為人會受傷很大條,車子受傷可以換新一 一|||,所以在路上就算看到行人在紅燈上也要讓,這是行車的原則,但行人可不要拿生命開玩笑比較好,另外保險我個人是覺的,對方有保險的話,就不太會理我們了,都會交給保險處理,記的去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只是自已的花費收據都要保留,因為要向對方的保險申請理賠要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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