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保險金額)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係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故內,對所有傷亡人數及財物損失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總和以上部份所負之最高賠償責任而言。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賠償請求次數超過一次時,本公司所負之累計賠償金額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以上為新安東京的條文的確,一年保險期間的超額險總額是固定的。也就是說賠大條的,大概可以擋一次,一年要是可以搞出兩三次大條的事故,不是要回去練技術,就是要去拜拜了。
1.強制責任險每一個人體傷2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200萬元2.第三人責任險 每人傷害保額200萬每一事故傷害保額2400萬每事故財物損失保額30萬3.基本型超額責任險 保額1000萬以上為10年車,請問有不足或太多的地方嗎?
char100 wrote:1.強制責任險每一個人體傷2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200萬元 8992.第三人責任險 每人傷害保額200萬每一事故傷害保額2400萬每事故財物損失保額30萬 2,0813.基本型超額責任險 保額1000萬 1,165保費合計 4,145以上為10年車,請問有不足或太多的地方嗎? 請問這是哪一家保險公司的保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