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ffeyyeh wrote:先說我是個開車守法的...(恕刪) 我是覺得啦!活著的人比較重要、只要一開始不是你先挑撥對方、或是自已先犯錯!該防衛時還是該做了,之後的事之後再說啦,要是被打個半死不活、我是覺得不值得。
一樓有人講了,合法當然能放,重點是敢不敢用畢竟台灣特產--恐龍法官一堆,到時就怕恐龍法官硬要說你防衛過當聽過有人放鐵鎚,兩個理由︰1.防身 2.他怕萬一人車落水要破窗逃生用那兩個理由用不用的到是一回事,但是也讓自己安心也足矣.另一例子是放伸縮警棍,他營造相關產業經常跑各個工地,車上放警棍也是這層因素說真的,想放就放吧,當然不是鼓勵以暴制暴,而是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