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aky103209 wrote:
您說的不算錯,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機車停汽車格-->未依規定停車,紅單一張。
汽車停機車格-->完全沒事(官員:無法可罰~)
知道嗎?
這世界是不公平的...(恕刪)
在講甚麼?
為啥無法可罰?
不管是機車停汽車格還是汽車停機車格
警察逕行舉發或是民眾檢舉
都是用同一條法規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 六OO~一二OO
六OO 七OO 八OO 九OO
心裡不平衡
不平衡成這樣
到底是怎麼了?
你一輩子只騎車不開車嗎?
你家人只騎車沒有開車的嗎?
說到底就是人的問題
到底關兩輪四輪甚麼事了?
好人他開四輪還是好
爛人他騎兩輪還是爛
爛人他開四輪還是爛
好人他騎兩輪還是好
01這邊一些網友很喜歡偏激的二分法
有錢人...爛人
沒錢人...好人
有錢人...愛違規
沒錢人...守規矩
開四輪...爛人
騎兩輪...好人
開四輪...愛逼車
騎兩輪...被欺負
到底是甚麼樣的心態跟教育可以造就這種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