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可以收費但是比例原則不正確..大型重車以及巴士對於道路的殺傷損耗率應該是中小轎車的好幾倍,但是過路費只有多十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再者如果扣掉那些貪官以及財團的私通費用,道路維修回扣,應該可以再降價一些.
bighuang0001 wrote:哈,樓主是在哪個州留...哀~~~這才是民主與公平,使用者付費。結果...結果...現在是天龍國的人開車上高速不用錢,中南部反而要負擔這些人的費用。雖然我也住在天龍國圈內,不收費會讓我省不少,但我反對這樣的措施,不贊成這樣的假好意。反對大台北人的交通費由南部人負擔。要不,就都不要付,全部由國家預算負擔。反正不是有很多方式搶錢嗎?軍公教在多克10%稅?銀行存款利息再多10%?或者ETC罰單多開一點?現在的政府真的是................不想講了。XD(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