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minhwa wrote:政府過路費總收入不能超過目前收到之總額(否則豈不變成變相加稅)若每1元/公里~那政府真是可惡至極的變相加稅大家可以簡單估算一下~跑長程的國人節省的錢~絕對遠低於短程國人相對現制所多繳交的錢 這裡沒有簡單估算的方法,高公局不是說根據車流試算了57種費率方案,邊界條件就是全年通行費收入維持現狀,10/8號立法院審查時就知道了。
JASON0853 wrote:我上下班都要走國道(...(恕刪) 我個人認為通通免收費最合理!要收去找認為該收費的收,反正我是不可能讓高工局收到半毛錢的,道路坑坑洞洞還有自來水掏空路面,這麼爛根本毫無品質可言還敢收過路費?找死嘛?
公平的做法,本來就不應該有免費里程政府再享有免費的里程,很大的原因是台北市很多人利用高速公路短程取代市區交通選擇免費里程只是官員在方便自己免費使用而已一上路就收費,把每公里收費壓低,才符合公平正義搞什麼免費里程,到時候一堆高速公路,一下加流道,就立刻換上交流道的狗屁倒灶事一堆只是天龍人自肥而已...
如果所有國道的計費方式都一樣我馬上想到的問題就是以後的國一會塞死,國三沒有車尤其是南投以南的二高更明顯每逢過年或是連假,交通部都會打廣告希望用路人長途開國三,短程開國一以後按照里程計算費用,國一國三都一樣錢..那誰還要開國三? 先不說比較遠的路已經要花比較多油錢了,現在連過路費都更貴我會覺得收費只要像捷運那樣就好,只記錄你上下車的站,不管你中間怎麼換線的這樣收費既單純,也可以讓二高要疏散一高車流的功能持續維持
twmi wrote:計程收費就是要把目前...(恕刪) 既然計程收費是要避免長途補助短途那計成收費後短途的要交錢那長途的最多省多少?既然現在是長程補助短程表示現有的長途收費已足夠開銷但短程要收費以後長程也只省幾10塊?不要跟我說高速公路長程居多所以計程收費應該每公里0.5塊或更低才對
JASON0853 wrote:我上下班都要走國道(...(恕刪) 如果預估0.6元/公里(一般小型車) 大型重車應該要貴一些個人認為以上 / 下交流道單程計費50KM以下 收0.6*50=30元51~100KM 打95折 收0.6*100*0.95= 57元內100~200KM 打9折 收0.6*200*0.9= 108元以內200~300KM 打85折 收0.6*300*0.85= 153元以內300KM以上 打8折因為目前大部分用路人都是短程無收費,這樣應該整年度收入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