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天使 wrote:新的汽車買賣詐騙手法...(恕刪) 一般來說賣車的人要幫幫忙過或才對,因為把對方證件拿在手上這樣有問題可以馬上過回來,等錢拿到再給證件這是程序上的瑕疵造成有漏洞可以鑽然後如果使用非一般市面買到的合約而是自己印的都最好小心很有可能設了陷阱在裡面,而且有五頁也太多了吧一般都才一兩張而已(車行用的那種)感覺就非常的奇怪,因為我自己買賣過不少車非一般車行或常態性手法的過戶都要非常小心
先告侵占順便告民事返還該系爭車輛過戶到一半人拿走所有證件資料這叫做「侵占」合約一式好幾份兩方都要持有簽完約確把要給你們的那一份A走所以你可以完全否認那份合約因為被對方拿走後你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動手腳反而對方要舉證他最後拿出來的合約是真實的但是因為沒有騎縫章所以你朋友絕對可以直接否認不用想太多上法院就對了這種人一定要跟他打到底把事情弄清楚說明白另外依照經驗法則誰會以低價賣掉自己沒事的車子?這都要在法院講明白趕快去把監視設備紀錄調出來包括簽約、過戶等等另外千萬不要怕麻煩這種案子就是要打長期戰爭把對方拖入泥沼誰先放棄誰就輸了快去找個好律師吧
虎呀 wrote:請問騎縫章是甚麼??...(恕刪) 合約共5頁,你一份,我一份。照理講內容應該一模一樣,所以為了讓合約後續沒有造假的空間,會用私章、印鑑在每頁的裝訂處蓋章。要假造的人就要想辦法生出一模模一樣樣的圖騰,為求僅慎,多半會加上簽名。如果當初有這些做法,相信買家不敢耍這種花招!
lightblue wrote:我去年初買二手車,直接跟車主買。車主人很好,我在上時間請我媽先去跟車主過戶。過戶完的週末我在拿全額款項去牽車。不過我是買二手車,所以我覺得還好。 我想,您也是好人~不會有歹念。但,版主的經驗分享要記起來,否則下次自己賣車時若遇到,真的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