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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種迷你的小車牌如何申請?

請問GL450是請貿易商進口嗎?台灣好像沒有販售耶?
我們鬼島一向都喜歡大大神主牌掛車上阿
這樣鬼政府討錢才找的到鬼繳錢

藍道生 wrote:
請問GL450是請貿...(恕刪)

總代理只有350CDI
450是貿易商的沒錯,價格也很好談
好消息是.在沒多久.台灣就會開放自己配號的車牌了.不過要加錢......
這個照片拿去警察局 條北北就會跟你說怎麼用了.....

VT-Marco wrote:
新車在一定時間內不用...(恕刪)

不用驗車,但是警察看到會攔下來

藍道生 wrote:
剛去逛新光三越看到的...(恕刪)


想起不少超跑這樣搞
還有車主做一張複製的貼車頭
正的放車裡
看來這種應該是另行製造的沒錯,我們這種小咖的還是算了.等哪天我能開到400萬以上的車子再來搞一塊玩玩
akailook wrote:

我不知道車牌比較小是不是特別去裁邊的,

但是有看到這篇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610/126750新聞,裡面說,上大下小的"8"是新版的車牌,

看到監理站的說法,我只能說,唉~公務員


看不出來監理站的説法有什麼問題
為何樓主對公務員成見這麼深
裡面沒說到車牌8是上大下小
樓主想必也沒去量過吧
我最近換了新牌,也是覺得怪怪的
但拿尺量了一下,8的上下圈圈是一樣大的
所以只是錯覺
看到樓主的說法,我只能説,唉~樓主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下列規定懸掛固定:
一、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二、曳引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三、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但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號牌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
四、汽車及曳引車臨時號牌每車二面,應黏貼於車輛前後端之適當位置,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臨時號牌每車一面,應黏貼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五、汽車及曳引車試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試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
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
汽車號牌有裁剪或扭曲懸掛者,以損毀號牌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原核定數量不符。
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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