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itn wrote:
樓主只是買車受人欺騙,並沒有犯錯,買賣商品本來就應該誠信,如果買個東西都要像防賊一樣,那我們社會也太可悲了...(恕刪)
誠信? 那台灣的法院早就關了.
好啦! 其實台灣是個路不拾遺的祥和社會...

didi_hsu wrote:
[deleted]
他說是業務用車公司要省稅用的 (那時完全沒有跟我說是計程車)
[deleted]
合約上多了"甲方已告知乙方此車曾領過營業計程車車牌"
他叫我在旁邊簽名
那時我才知道是計程車
我想請問大家
在合約上看到一條款說
"經雙方買賣同意,甲方以現車,現況,現里程數及配備交付乙方,以方不得主張異議"
這台車明不是現實里程數 因為有原廠報告
是不是照道理我應該可以拿回全額 以及貸款賠償?
看到計程車還買下去,我實在不想可憐你。只要當過營業車輛(計程車、租賃車),二手價都很低的,而且里程絕對不會只有六萬多,一般人一年都可以開個兩三萬公里了,計程車這種天天跑的有可能六年只開六萬公里嗎?
至於「經雙方買賣同意,甲方以現車,現況,現里程數及配備交付乙方,以方不得主張異議」,這個二手車界術語叫做「現況交車」,就是你已經知道車況怎樣了,之後有任何問題車行不會理你。而現里程數,並不是指「實際(或你說的現實)里程數」,而是「現在顯示的里程數」,你要去告車行調表,你能證明嗎?不能。32 萬是很慘痛的教訓,領 22k 的一年都賺不到 32 萬呢!現在你只能盡力縮減損失,看是要告或是折價退車都行,告的話就是律師費跟自己的時間,而且很可能告輸,違約金 2.7 萬的話,我個人會建議你走這條路,很虧沒錯,但是留下一部爛車,之後維修需要的花費可能超過你現在趕快把事情處理完所損失的錢。
另外,認證車輛個人只相信德國萊茵驗車,其他甚麼 HOT、SUM 或 SAVE,抱歉這些個人認為公信力要跟德國萊茵比是天差地遠,一個球員兼裁判的認證你覺得公信力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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