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o456nji wrote:
樓主加油,雖然打輸,
但是讓多一些人知道那裡有黑店!
謝謝大大..目前官司刑事部份雖然敗訴.但除了幾位因依照事實陳述不起訴理由.官司己確定結束外,
其他人的並未結束..台北檢察署經駁回的不起訴案件.經本人重新提告.目前己重新調查..且一並調查先前不起訴的原因..不起訴書內並未依照本人送上去的相關告訴做出法律見解..因此可重新提告
Dirty boy wrote:
您的意思是他們買通檢察官?
有哪幾位!!我幫您提告賄賂!!
我可以領獎金!!麻煩提供一下那幾位的帳號跟大名!!
如果您不敢公佈是不是根本就沒這回事
我怎可能知道有誰買通檢察官..你知道的話跟我告知一下,獎金我全給你..
但檢察官用詐騙.和違反刑事訴訟法等法令.和變造相關本人告訴狀等.來幫被告脫罪是事實.
駁回本人處份書內容都被變造.檢察官自己虎爛一些名目.來取代本人告訴.把案件結掉是事實..
你想檢舉的話可能要排在我後面.我己把相關證據送上監察院了..
quency.kuan wrote:
這事情也拖了很久了,...(恕刪)
Dirty boy wrote:
因為我又不是當事人
又能奈我何?
不能奈你何是没錯.但你又能如何?
順道問一下你們李老闆.為什麼每次從雲林下屏東.都開不同的bmw車輛下來丫..自己買的嗎?
還是那位好心客人借你們家李老闆開下屏東開庭的?
千萬不要回是試車順便來開庭耶..你回這樣.下場可能會跟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