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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更新)關於之前上豪汽車事件 今接到台中市刑大電話


報警,接下來不一定會真的告吧

就算告,我上次查資料,是說會在被告的戶籍地開庭

所以到時候也是車商要上台北吧

不知道我的理解正不正確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layar0727 wrote:
你這篇的感覺就有我又...(恕刪)




喂喂~這篇不是我發的

你回錯人了喔

ps.這樣也可以算毀謗嗎??ORZ~到處都是陷阱的網路

網路回應,是要小心
要區別事實和評論

假設回文是:若樓主所述的事是真實的,那**是惡質的車行,
這樣的是評論可受公評的事,應該沒事。
非常感謝各位版友的回覆以及建議

這篇目前就先到此為止吧


等有結論之後 會再更新補充讓各位版友瞭解



這是一個不好的範例 所以還是告知各位版友 回文時要三思

就算沒有罪 東奔西跑也是蠻累人的 開車花費 請假等等也是傷財阿


thanks!!
樓主
不要怕
除非我的合約書是假的
否則上豪告不成的
因為你所說的,確實就是上豪的所作所為啊

上豪現在應該是車賣不出去了
所以雇了一個"法務"(天知道?),專門跑法院的
付他薪水就算天天跑法院也划算吧

補充一下
之前和我一起被告的網友,只有去作筆錄
也沒出庭
一樣是不起訴
所以檢察官並不會憑上豪的一面之詞就偏向上豪這邊喔

品茗 wrote:
他一樣能告你咩,你還...(恕刪)


他犯罪是事實的話,你還是不能在公眾場合汙辱他,這是兩碼子事,你還是一樣會被告,而且對方勝訴的機會很大,這是我的認知.

勁風 wrote:
今年1月多的時後 回...(恕刪)


打電話也無法求證
親自跑一趟才比較牢靠
因為我也有接過電話但是我打電話求證他卻說是詐騙集團
但我親自跑一趟之後卻有此人而且證實那不是詐騙電話
所以公家單位打來的都要親自跑一趟
跑一趟就算被騙也無所謂
那萬一漏掉了損失的是自己的權益
版主既然你沒有指名道姓到時候不起訴你可以反告對方誣告要求精神賠償還要登報道歉
不過我覺得還是不要惹事生非沒事就好

a4911111 wrote:
今年1月多的時後 回...(恕刪)

說不定有上新聞的價值!

davihuang wrote:
報警,接下來不一定會...(恕刪)

第一次會在對方告的戶籍地開庭
但可跟檢方申請回被告的戶籍地開庭
因網路不屬於任何地籍地
可要求回戶籍地開庭





真的是很恐怖!
如果一間有商譽,有誠信的商家,被說黑心商家本身一定會想澄清
但這樣反其道而行,動不動就告告告!
深感覺太恐怖了
但對台灣的中古車市,有太多消費著吃虧的事情發生
怎能不讓購車的消費者有刻板印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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