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馬尼 wrote:
記得前幾個月有個新聞
下雨天,有台汽車從巷子口出來,車頭伸太外面
導致幹道一台摩托車嚇到,急煞犁田
互相都沒撞到喔,結果是判汽車是有肇事責任的
+1
小黃跟機車之間不是沒有碰撞到就沒有責任
那台違規機車對於整起車禍其實是有因果關係的,當然會有肇事責任
但是肇事責任因果關係必須由法官來判定,樓主要有堅持上法院的精力
一般談和解階段機車車主絕對不會認帳的(沒碰撞到當然可以不認帳)
警察?警察了解多少法規內涵、法院判例、偵查蒐證技巧?
警察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只能依照現場人證物證依法蒐證移送
警察「沒有資格+沒有立場+也不可以」說那台機車沒有關係
警察「沒有資格+沒有立場+也不可以」說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的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h7bxCjWFqQ&playnext=1&list=PL9626635DE03950B6
還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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