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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過失傷害罪(以和解)

不要相信啥良民問題!!該告就要告!!
他要告你!!但是如果他傷害100萬 比例3:7 你就出30萬
扣掉開庭律師錢~~就拿剩下不到25萬~~最後就可以用大概30萬和解

你不跟他上法庭~~他會一直堅持要你賠100萬

你要拿錢出來賠嗎
更何況你的車絕對不會完全沒損失~~你也可以要求他要賠你民事賠償!!到時候你的車只要負擔30%~~該換的都換!!他拿到的30萬內還要拿來賠你車錢!!
最近我爸也遇到這種問題,同向擦撞且車子沒有擦撞痕跡,對方機車也沒有擦撞只有檔風鏡破而己,協調二次沒成功且對方叫黑道出面,且要求五十萬沒有強制險部份,談多少都沒用就是硬要五十加強制險,現在對方提告囉,要告就告如果法官判要賠一佰萬我們也願意賠,反正我爸老了也沒有要考公務員或移民背前科沒差,就是一個不爽,寧願被法官判賠多少,也不願被黑道恐嚇.......
我被闖紅燈汽車撞駕駛座這邊
對方保險公司(兆豐)電話中告訴我要理賠就去告吧
告他傷害結果不起訴 不起訴理由有夠瞎的
兆豐還替被告出庭 寫答辯狀

所以你不要信相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的話
給他壓力就對了

不知閣下的保險公司是那家呢
一高一 wrote:
保險公司跟我說車禍肇...(恕刪)


如果什麼都以應注意而未注意來打壓,那真的就不用說了.

反過來,如果可以像上面這樣說的話,我們可不可以提出告訴告對方蓄意製造車禍謀財害命?
原因:他無照駕駛且故意不讓直行車,而他又不是智商有問題.顯然他明知道不能無照駕駛跟禮讓直行車,那一定藏有意圖製造事故牟取他人的財產或是生命或是詐騙保險金一事?值得調查調查.

不知道我這樣說的話,法官可以接受嗎?
感覺現在的社會真的是是非不分了,好端端的在路上開車跟騎車,人家過來撞你照理是該賠償你,怎凡而還弄得要賠對方,而且過失傷害竟也告的成這也太奇怪了吧,如果是我去撞他,他告我過失傷害那沒話說,可是不是啊~~感覺這條過失傷害應該有儉討的空間
有個朋友告訴我以下的觀念

1先求和解

和解優先於上法院,有新事證也不能再告

2不行再上法院

因為上法院

如果有新事證都可以再告一次

不知對不對?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
不知道是在保護 "合法" 的還是 "不合法"的
去年我親人也是開車左轉,
已經過機車道一半了,
一個機車騎士以 "極高速" 直接撞上我方車後輪胎
機車騎士倒地不起
機車全毀
我方的車子是-油蓋破掉,輪拱以上須板金,
最誇張的是後面2輪中間有一根類似平衡桿的東西(很厚的型鋼梁),也被他撞彎
可見機車速度多快
那一根價格是算萬的

對方送醫後,經抽血驗酒精濃度,換算成呼氣值,竟然高達1.6多
這已經是爛醉了
這機車騎士幾天後醒來(這幾天都是在加護病房),
醫院判定騎士為全身癱瘓(醫生說有可能是暫時性的,我們也搞不懂)

我方親人基於想趕快處理掉這麻煩事(對方有恐嚇),
也不管對方是違法酒駕導致車禍
再加上理賠人員也一直強調最好趕快和解

最後以快400萬和解,
保險公司方面都很配合,還說最多滿額賠償

請問了解這方面的專業人士,
像這樣對方酒駕而發生的車禍,
如果告上法院的話,對我方有沒有比較有利?
保險卡上寫
第三責任險體傷 400萬/800萬

對方目前開價45萬.
估計對方大約花費30萬.所以保險才以3成來計算..給各整數10萬

我也希望和解至上
以對錯來區分不可能由我方在拿錢賠償
不然保險是保假的嗎

理賠員的工作本來就是少賠....他也是領人薪水的
對理賠員來說
用告的最好
法院怎麼判,保險就怎麼賠

但總不能拿過失傷害罪來壓我方吧...雖是不合理的事實
從第2次接到對方電話就告訴我方不和解就要去告了
對方打了N通電話都說要去告
我方申請調解委員會.還說為何要去申請

對方開價110萬
各項目的金額都很蝦
除了有收據之外
現在降至45萬.保險公司也認定對方錯7成

就看第3次調解結果了
























請教一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有關過失傷害的問題

1.以樓主的例子為例 不管肇事責任是3:7 或2:8 只要對方告刑事 那過失傷害一定成立嗎???

2.假設談判破裂走法院途徑 那樓主可以也告對方民事及刑事嗎???

最近 身邊友人也有類似問題 對方也是獅子大開口 而友人的保險公司狀況幾乎與樓主狀況一致....
民事賠償比較沒差 但刑事假如成立 就比較衰了....且談判過程中 對方(肇事者)有提到這點 似乎蠻有把握刑事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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