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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停在家門口被撞,對方都賴給保險公司 怎麼辦?

min_chu wrote:
無人員傷亡單純財產損...(恕刪)

實務上操作很多人只看到表象...不了解其中的原委...很容易瞎子摸象
1.所謂保險公司代位
那是保險公司替保戶"服務"...法律上的當事人仍然是肇事者
只是保險公司幫當事人出面打官司而已...法院判賠多少..仍然是肇事者要賠給原告...保險公司再理賠給肇事者...
2.侵權行為的賠償是"回復原狀"...不是賠車輛殘值...賠車輛殘值只是回復原狀的成本遠高於殘值的替代方案...那是例外
但是回復原狀並不是修理費多少就是多少...因為用新的零件修好後...該部分是新的...已經比原狀還新...所以修理費的部分零件會有折舊打折的問題..但是工錢沒有折舊問題
以樓主的case...車並不是樓主的...是客人的...只有客人可以處分自己的車,樓主不行,只有客人可以選擇要報廢還是修理...樓主沒有得選...就是要修好給客人
以這點來說...除非客人同意報廢...不然樓主就是要修到好給客人...樓主的損失就是客人要求修好的修理費...而不是殘值
建議用這點去談...
另外還可以提出因為車輛延遲交付給客人的商譽損失...提供客人代步車的損失...因為車禍無法做生意的營業損失...這些都是談判的籌碼
個人認為談判的底線 應該是中古零件+工錢的維修費
除非這樣算出來的數字仍然是高出殘值非常多...不然這樣的底線合情合理
開調解會的時候如果低於這個數字...就直接提告吧...
50萬以下是簡易庭...不用請律師...上網查一下就有很多訴狀的範例,自己寫訴狀去告就是了...記得要告的對方當事人是肇事者,不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只是對方的代理人
車禍案件屬於強制調解...一定要先調解..調解不成才能提告
現在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蒐集證據...所以因為這個事件有花到錢...都要留單據...有提供客人代步車...請客人簽領車收據...如果是已經修好待的車..當初有和客人報價..請客人簽証明證明當初送修而樓主有報價..有因為車禍不能營業...自己拍照外,請鄰里長到場作證...
上了法院一切講證據...證據蒐集越多...可以要到的錢越多
權利是要自己取爭取的...花點時間...跑一趟法扶...讓專業的機構來幫助你...比你在網路上聽一堆不知道背景的人所說的會有用的多
不然就讓版主自己玩過一次吧

我可以很有信心的說

肇事者會從頭到尾都不露面~~!

全身而退~~!

這是我跑三次調委會與三次法院的經驗

這種沒人受傷的case~~最好橋了~~根本沒那麼複雜~!

有人受傷~~那才有得玩呢~!很容易看到獅子張嘴~!
我認為上法院是最不得已的方法..
法律是給有權有錢的人
除非你每天可以閒到翻四法全書
否則花了粉多時間體力
還是可能輸給保險公司,這種每天玩法律的公司

想辦法先和解取得就有利的權力
否則一切可能都是白忙的...

最近不是有法官收錢被羈押...
誰知道會不會遇到被保險公司收買的法官...?
@跟著 ALAN 騎單車,順便寫日記! http://tw.myblog.yahoo.com/alanjain/

alanjain wrote:
我認為上法院是最不得...(恕刪)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說真的 真的沒人想上法院...

可是就是有一種人....不負責任呀

我們今天也不是獅子大開口...就是恢復原狀 or 每台賠一萬二

四台機車四萬八 保險出一半 肇事者出二萬四....

二萬四有這麼需要搞到大家歹臉相看嗎...(但總不能叫受害的我們自行承受吧)

然後 到最後 他有可能順他的心 如他的意.......

我們的法律到底是怎麼了.....

一台機車騎十幾年 有錯嗎 人家就沒錢呀 誰不想騎新車....

無端被撞爛了 只能拿六千 還得再自己掏六千、一萬出來再買一台中古機車來騎

這真的太不合理了吧.....

查了網路上的相關案例 幾乎都是受害者得自認倒楣...

大家都有工作 真的沒人有那閒功夫 每天想著舉證...

然後 就該死....的只能自我了斷....

為什麼 為什麼~~~

sheng530220 wrote:
小弟本身住彰化從事機...(恕刪)

無人員傷亡單純財產損失對方又有50萬理賠額度.. 這樣告不到肇事著+1
肇事者交由保險公司出庭
最後由法官裁判該賠多少
而且一定會折舊喔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判例車輛殘質每增一年原價減10分之1,超過10年以上,以10分之1計,苦主大概只能從維修工資,租代步車輛費用去著手!!補回來

sheng530220 wrote:
我們的法律到底是怎麼了.....
一台機車騎十幾年 有錯嗎 人家就沒錢呀 誰不想騎新車....
無端被撞爛了 只能拿六千 還得再自己掏六千、一萬出來再買一台中古機車來騎
這真的太不合理了吧.....


自己不想走法院還要怪法律很奇怪, 邏輯不通

提個民事告訴連律師都不用請
保險公司搞不好還比較想你提告
這樣理賠員才賠的"有憑有據"
明年保費也可以漲的有依據



silvermumi wrote:
自己不想走法院還要怪...(恕刪)



謝謝...調解完後 如果還不行 還是會走訴訟的程序~

只是覺得查了好多案例 大家幾乎都只能自認倒楣

畢竟為了幾千元 幾萬元....得浪費這麼多時間跟心力...

是為此無奈 覺得應該有更可以改進的空間在制度上~



Qmore6545 wrote:


以樓主的case...車並不是樓主的...是客人的...只有客人可以處分自己的車,樓主不行,只有客人可以選擇要報廢還是修理...樓主沒有得選...就是要修好給客人

恕刪)


請問一下~ 這會不會衍生其他的問題~ ,

車主不是樓主, 樓主是修車行, 那修車行可以代替車主提告嗎 ?? 或是修車行可以提告,但要得到車主的授權,或其他還要特別處理的事呢 ?
sheng530220 wrote: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恕刪)

樓上Qmore6545應該是相關專業人士已經分享的很好了
我以我經驗
簡略的提醒些重點

一:賠殘值,,直接拿錢
二:要求回復原狀
法院:工資不打折,,只要你舉出的金額能合理,零件照折舊
但可直接估價中古品+工資,,,只要對方無數據反駁不合理,通常可成立

另:
車禍民事賠償官司不能直接提告,,需有調解記錄,,一般以調解委員會為法院認可之調解機構(免費的)
所以告,,申請調解是必需的程序,,不告,,對方還不讓步,,調解委員會也是很大益處的
因為保險公司非保險員自己開的,,還是要需要對公司交代的過去,,,所以調解委員會內協調的金額,具有一定公信力,保險公司比較能接受
而車子不是你的,,要求回復原狀外,,還可申賠營業的林林總總損失,,(商譽,車子佔用營業空間的損失,修車延誤對客人的賠償等等) 想的到的都可列,,以提高可求償的金額作籌碼
為何要籌碼?
民事求償不利在損方,,,比方說:你現在要修好車共四萬,,,對方不願意賠,,最多你告它而已,,告贏了,,它賠四萬,,告輸了不用賠或更少,
它當然可以皮皮的,,反正沒差
灌上合理其他求償做籌碼,,,給折價空間,,,現在求償10萬,,協調可能五萬就算了(非修車損失就算了),,若上法院可能7萬,,,對方當然會考慮

法院認可的修車費其實也不困難,,找家原廠代理商估價,,,零件就讓它折(壞的稍微損傷的都估正廠零件)折完也夠修好的零件費了,,,工資原廠估的應該你也夠划算,,,然後蓋個店章,,,通常法官不會質疑的

至於對象要攪對,,你求償的是對方,,而不是保險公司,,你別管對方錢哪裡出,, 賠與不賠,,只針對對方駕駛人,,保險公司不賠,,是對方自己的困難
對方如果說:已交代保險公司處理,,,你只需回答,,撞到我的是你,,不是保險公司,,我只針對你求償,, 怎麼賠那是你和保險公司去攪定

以你情形如果只要求修好回復原狀,,在調解委員會應該解決的了
如果不成,,其實民事求償告訴還蠻容易的,,,簡易判決很快就會出來
因為你是店家,,車子非自己的,,民事告訴空間大
若自己的車.,,則以殘值多一些而已

不過另一個麻煩是:你需要拿到每台車車主的委託書,,或一起上調解委員會
可先上調解委員會談,,談出結果,,再跟每位車主拿相關文件或一起,,再二次申請簽合解書
徵汽車維修技師,,意者訊息連絡,上班處台南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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