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ss wrote:
可否請教.........(恕刪)
汽機車開在路上,其實就是很大的風險,自己的車撞傷了,可以忍受的摸摸鼻子先不修那也就算了,
但是撞到別人的車,人家可不會同意不修,不但要求馬上修,而且會修很大...
如果是撞到人,那更不得了,醫療賠償更是不在話下,等都不能等...
所以針對責任的部分(對方)加強投保,的確是非常重要,給toyss大


責任險跟車齡、里程數沒有關係,這要先看您前幾年的投保紀錄來計算保費,
五年車,竊盜險如果有固定車位、車庫,要省保費的話,其實可以考慮省略...
本車的乘客建議加入投保傷害險,人坐在車上,不是至親就是好友,也為他們規劃一下吧~
詳細內容已經PM,因為我不知道在這邊尺度多大,到時候被管妹回收去~~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昨天在賣場先靠邊等待正準備駛離停車位之車子離去, 待其駛出後, 我即前進, 確認右側無接近車輛後, 我便開始緩步倒車入庫, 並全心注意左後方該停車位旁的兩部車子, 避免擦傷. 結果在我車尾進入該停車位約一公尺, 車子準備回正之際, 我的右側前保桿擦撞到前一刻剛停好在我倒車入庫停車動線上的車子.
當時就請員警來處理, 並至警局製作筆錄.
我跟對方的車子都是前保桿擦傷(我右前,對方左前), 沒有凹陷. 我是四年國產的2.4L車子, 對方是30歲左右的小姐, 推估是15年左右國產的1.5L車子.
對方在警局說我已經說了幾次我描述的事發經過, 但並不向我說明她覺得的事發過程, 僅說她車子是停好的狀態, 是我的車去撞她的, 所以是我的錯. 但她說她知道我是要停那停車位的.
我們覺得自己都沒有錯, 警方亦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賣場該處也無監視器. 我自認我的損失比較大, 就自認倒楣, 願意做完筆錄就彼此拍拍屁股走人. 但對方不願意, 她要先走調解, 若不行就再走民事訴訟.
Ps1.我本身是保丙式車險的, 今天也已連絡保險, 明天會幫我處理. 我本身開了20多年的車,無任何事故記錄. 其實若我是對方, 以我的經驗, 我不會將車停在對方的停車動線上, 至少保持一兩公尺的距離. 若來不及倒車, 也會按喇叭示警.
Ps2.我朋友開玩笑說我是遇到假車禍嗎?
請教版上大大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rrickey168 wrote:
我的右側前保桿擦撞到前一刻剛停好在我倒車入庫停車動線上的車子.
沒有圖說實在有點難懂這是什麼樣的狀況,
但簡單判斷:本車應注意而未注意車前狀況,責任應該較大;但這樣的案例通常會推定互有疏失啦~
由於不是在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因此不適用路權優先規則,
警方對這樣的案子應該也會希望兩造自行和解;
不過有一點不明瞭的是,對方如果不願對事發經過做自述,
那麼筆錄怎麼做成?除非對方完全同意本車的說法;
如果記錄對方車輛是靜止狀態並已停放在停車格內,的確有可能以無責狀態脫身,
那麼本車就必須負擔對方100%修車費用,本車修車自理
小結一下,本車如有規劃車碰車+第三人責任險保單,
那麼請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修車以及對造賠償事宜,建議直接申請出險和解就好,
不需要費神進行調解了,累死自己打亂生活工作步調
只是準備好保單明年加費加定了就是
ps1.「停車動線」、「鳴喇叭示警」這都是主觀的想法,也不能指為對方肇責的理由
sp2.假車禍沒有那麼小條的啦,呵呵,而且假車禍通常是有人「假」受傷比較多,A很大的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丙式 (俗稱:車碰車)
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無法確認,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由本公司查証屬實者,本公司亦負賠償之責。
乙式 (相當於丙式+紅字)
零、車碰車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甲式 (相當於乙式+紅字)
零、車碰車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六、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七、不屬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車體險cp值分析:丙>乙>甲
丙式:5000到1.5萬。可以說是最划算的車體險,因為真正要負擔高額維修費都是在與車輛碰撞、擦撞之時,而不是一般在路邊的小刮傷,因此車體險中,小幫手唯一會推薦的就是丙式了,8000元左右保費,最高可賠到80萬(當然跟失竊險比起來還是貴了一倍,但卻是車體險中比較划算的了)
乙式:3-4萬。還可以,因為若碰撞、傾覆的確是大傷、外加很多汽車業務員會想辦法連"不明車損"都賠,幫你在保險到期時烤漆,當然這個並不是合法的,但很多汽車業務就是........你知道的,他們神通廣大。那但是烤漆後犧牲的當然是你個人的"風險係數提升、續期保費增加個兩成",因此建議如果買車時為了跟汽車業務套套關係一定要買乙式也ok,只是出險後(也就是他幫你弄所謂的免費烤漆後),續期建議不要續保,否則羊毛是出在羊身上,續期保費繳更多。
甲式:6-8萬。最不划算,因為多賠的第三者非善意行為、不明車損基本上都是小傷(例如被刮到),但是不明車損在理賠時是完全合法的,不像乙式在理賠不明車損時,只有部份汽車業代願意幫你弄。
額外補充:什麼是丁式?(限額車碰車)
丁式:5000以內。只有某些保險公司有推出,故另外在這邊做個小補充。跟丙式承保範圍差不多,但是會限制賠償金額,但是如果真的出大車禍,丁式的限制賠償金額是不夠用的,因此小幫手反而不推薦這個,雖然較便宜,但發生事故時反而可能不夠賠。丁式相當於限制賠償金額的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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