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aradiso wrote:
小弟前年在冰島出車禍...(恕刪)
雖然是舊文.今天看到真是無限的感慨.公民素質不只低.
連警局判定也亂判.明明是從右邊道左轉出來.
前車在監視器下是警急煞車.做筆錄時卻公然說謊.說我是緊急左轉.
在監視器畫面下.是距離五台車身我慢慢切入.
那台車輛無照行駛.衝到前面急停要下來作勢.要打架.論輸贏.
當下後方機車也是很妙.自摔還要我賠.兩造說都是我的責任.我說調監視器來看.不要都在說謊.
我有責任我賠.沒有責任不要胡亂賴.
當然不服.所以保險公司要求要鑑定.
沒想到保險公司未卜先知.說這判會算你錯.
鑑定報告判定是我沒有禮讓直行車輛.我覺得很瞎的一點是.
如果我未禮讓他.為何監視器拍到能夠從五台車身後衝到前方急煞.警方為何只判定我方過失?
分明是對方駕駛行為不當.警方從監視器上完全無視這點.
該名員警只告訴我監視器無法判定速度.
試問.
如果無法判定速度.
為何在場的筆錄員警跟周遭員警當下都說他駕車違規?
連自摔那個看了監視器也說與我無關.跟那位無照駕駛的駕駛行為有關.
主客觀因素難道跟該員警差距有如此龐大??????????
真是倒了八輩子楣.因為這位員警弄得我好幾個月難以入睡.難道毫無責任?
小孩在安全座椅上.嚇到收驚幾周.是否我也要跟該名員警告精神賠償?
爛.
警察素質.公民素質只能讓我搖頭.這就是台灣的公僕?
這就有很多空間.到底是員警跟此人有關係?還是真的就是我錯?
難道亂寫就能夠不負責任胡說?不服再花錢申請判定?
寫就是你違規.後續還開未禮讓直行車罰單.台灣司法制度就是官官相護.
亂七八糟.我想上訴投訴.即便上訴.但是台灣司法已死.最終司法一定還是判我錯.
百姓就是該死.
最後在調解庭公親變事主.明明沒違規.偏偏要硬吃罰單跟賠償.
現場獅子大開口說5萬.怎麼不去搶啊?也說這是行情價.保險公司最終說要賠2萬2.
保險公司也很妙.沒有在事先告知我之下就做了決定.也沒事前告訴我妥協最高金額.
想當然爾.明年保費漲三倍.因為這錢不是業務出.反正趕快結束.他就沒事了.
但是試算過後心情非常不爽.因為這車禍說真的跟我本來是毫無關係的.
只因為一位員警的個人好惡就判定了我應該賠.
此事我笑著對朋友說.你怎麼不去死一死.朋友說.你咬我啊.笨蛋.
當下內心真的非常無奈.
沒想到警察也這麼不可信任.就如同所有的遺失車輛.警察只會做做樣子.掉了20餘年還找不回.
不是找不回是沒心找.如同此案.不是不知對錯.是只想便宜行事.
說真的心裡嚥不下這口惡氣.我原本想跟對方周旋到底.拒絕和解.
分明是前車的錯還硬要我吃.
保險公司說.算了.即便拒絕和解.最後對的即便上交法院.也未必是是我對.
因為你不知道你會遇到哪個法官.(可能是恐龍法官.對的也判輸.徒然浪費金錢與時間)
讓人如此心寒.台灣真的警察如此不堪?誤國誤民.欺壓百姓?
只能說這就是台灣的警察素質.讚!!!!!
我真的想問那位開單的員警.你家人如果遇到這事.你也會這樣寫嗎?
明明無責任硬要套一個罪名給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只能期待.寫判定的那位員警與他家人.最好有生之年自己或是家人多遇到幾次這種事件.
再來讓自己或是家人賠到脫褲.再來說自己當初判決好棒棒.
肇事對方投保此公司,肇責100%,當下提供行車紀錄檔給貴公司,理賠進度因為經辦一拖再拖(一下休假、一下去受訓,貴公司沒有職務代理人??),然後要我自己找附近的修配廠,如果修不好或是後續有問題貴公司一蓋不負責,那為什麼我要配合找不認識的修配廠承擔風險?
最後與貴公司兩願讓貴公司“部分”負擔運送費,最扯的來了,維修當下,貴公司人員竟然跟我的修配廠說,「前保桿不用烤漆,反正之後要貼膜。」這什麼情況????所以若干年後撕下膜料才發現沒烤漆是嗎?到時候我要找誰?貴公司部分人員人品素質令人堪憂,當然車廠不可能苟同這種操作,但也是對這操作感到遺憾。
我自己是完全不會給這間公司機會啦,也會呼籲我們公司同仁盡量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到時候弄的身心俱疲。
前年上班時發生了車禍,遭到對方直接在轉彎處高速逆向對撞(兩邊都開車),雙方都進了加護病房,又很不巧對方80幾歲,這麼一撞,一個多月後人也沒了,而對方好死不死是保新安東京,然後我就開始面對新安東京的漫漫長路。
對方家屬是完全丟給保險公司處理,也沒協助我去跟保險公司聯絡,只在電話中說保險公司說會全部處理,那時我在醫院住了半個月(第一次),完全沒接到新安東京的電話,直到出院,做完筆錄,等了大概一個禮拜,我直接打去新安東京的客服罵,對方理賠員才連絡我,劈頭就說:"我覺得你的聲音聽起來很有精神,人應該沒什麼事啊。" 當時,我右腳靠近腳踝的兩個腿骨都骨折(都斷成三截)、右腳五根腳趾移位性骨折(之後回診才發現)、小腸被截掉一段、胸骨骨裂、左臂跟右膝都有撕裂傷。聽完這句話之後理智線直接斷了,直接電話裡罵了回去,就沒跟他囉嗦太多。等第二次手術以後,那時心情也較為平靜,又打電話給那個理賠員,要求他過來幫我承辦強制險的東西,結果遭到直接拒絕,要我一定得去他們據點辦理,在電話裡還直接說,這個東西很多很複雜,就算寄給你,你也不會寫。當下也就不想再跟他囉嗦了,只想到時初判表拿完後就直接要告對方(那時還不知道對方掛了),等到初判表拿到時(拿這個初判表也是一波三折,不過我是零肇責),聯絡了律師跟對方家屬,才知道對方在上個月已經走了。就在我還在跟律師討論之後該怎麼做的時候,對方家屬就向鄉公所申請了調解,當時也就將賠償金算了一算然後過去調解。當然,由於是對方申請調解,所以鄉公所的調解員知道對方死了,但是他們並不知道當時的原因,可能主觀上對我就有部分偏見,導致一開始態度非常的差,但是當我跟他們陳述完以及影片(當時的新聞影片)給他們看過後,也都能理解我這邊的心情。開始調解時,對方家屬雖然是都在場,但應該是保險公司要求他們不要講話,所以全程不發一語,就看保險公司表演。而當我們提出賠償金額的試算表後,新安東京的保險理賠員就開始了他的胡說八道了。先是車損,由於我的車子是10年車,而維修費用大概要到80萬,這個錢都可以直接去買新車了,所以我們也簡單的提出,同一型號相同的年份及差不多里程的二手車價,而且當然是以有認證中古車價錢為主,當然我們是有想到對方一定也會砍價,但是當下講這塊時我理智線也是直接斷裂,因為他的說法是:"依照二手車商的成本價來賠償"。再來,由於我有兩個小孩都要上幼稚園,但是幼稚園離住家大概7公里左右,而且會經過工業區,我老婆不會開車,家裡也只剩下一台機車,我那時也還沒痊癒,所以他們的上下學也只能叫計程車來做。那傢伙也直接說這塊他們不賠。最後,他說他們以目前頂多就只能賠75萬,我那時醫療單據光手術的就已經接近到30萬,直接被他狠狠地羞辱一番。律師那時詢問他,他們的理賠是那一種,他說,他們只保最低的第三人責任險。當下是調解破局,但在後面與律師討論後,決定直接提民事求償。
沒想到民事庭才是讓我整個心態炸裂的開始。
簡單的說:
上班出車禍-> 請公傷假去看職醫門診->是原告公司要求,與事故沒因果關係
小孩上下學->需要另外坐計程車上下學->是原告本該負的家庭責任,與事故沒因果關係,如需賠償,他願意賠我正常開車時的油錢。
營養品->需另外買營養品定期補充->原告診斷書內並無寫說必須補充何種營養品
車損-> 就還是那套,不過他不敢再提成本價
......
懶得再打了
也只能說,直到現在...我還在繼續奮鬥中...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