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puma wrote:我可以接受批評我的聲音,文章我也不會刪除,但我不打算再回應任何留言,接下來就讓司法來決定誰是誰非了。...(恕刪) 希望樓主有始有終最後司法結果可以貼出來讓大家有個案例可以觀摩
看完行車紀錄器,只能說乘客被打是活該(打人就是不對),澳洲來的客人是不是,一點乘客素質都沒有,不知道發文是在討拍還是怎樣,難道你重頭到尾都不覺得自己也有問題嗎?載到你這種客人也是衰,嘴巴不知道怎樣,一副花錢是大爺,是很厲害是不是,我是優步,一定把你設定黑名單拒載,你給垃圾小黃車載就好了!
好險有行車記錄器還司機一個清白跟公道!!好險有行車記錄器還司機一個清白跟公道!!好險有行車記錄器還司機一個清白跟公道!!樓主這樣不行喔只講對自己有利的我看司機時速真的就是2、30差不多這個速度我爸都開的比這位司機快了樓主可能真的適合用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