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roa wrote:
但我更期盼大聲在鏡頭前裝模做樣的恐龍父母,去坐牢吧,順便賠個千兒八百萬的給這位倒楣的救護車駕駛!
好好的負起你們的責任!
最後,如果媒體還有良知有血性,就請不要偏坦報導,為了收視率而抹滅良心!
可以按讚嗎?
台灣真的被媒體搞的是非不分, 好像被撞的永遠都沒錯, 不要忘了每個人都有機會是路人, 也都有機會是駕駛人, 這個案例其實受害者應該是駕駛人成分居多, 好好開在路上, 也會突然遭遇這個無妄之災.
政府應該要為這種因為未宣導路權而造成的損害而負起相關責任, 不應該放任"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繼續戕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