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850078 wrote:每天都一堆煩人警察,打給我,叫我去做筆錄,我說不去,沒空,還說,你不來,還是要下來開庭,就算法院,也是臺中法院,懶的理他,掛他電話了。 你是被告吧!看藝人丁小芹被告一直不出庭例子,是會被拘提喔!http://news.cts.com.tw/nownews/entertain/201408/201408111479676.html
53963 wrote:板主不是不出庭 只是不去當地警察局做筆錄...(恕刪) 是正解,今天有收到警方的約談通知,我叫家父直接丟掉,與律師聯絡後,告知我,可去,可不去,去可以在筆錄請警方把我要跟檢察官的在筆錄內,不去,也不會被拘提,律師會向法院提出,案件移轉,至於誣告,我也是會對他們提出。
honey0128 wrote:再推~~~ 版主加油~~~ 堅持下去~~...(恕刪) 真的明白了,什麼叫做,做賊喊抓賊。我律師,請我把資料準備好,他們會幫我寫答辯狀。之前某店家曾經請彰化某調節委員會,跟我調解,說不提告,要我賠償他們名譽損失,我說,是誰騙人下去,誰賠償我時間車錢損失?後來又打電話來,說不需調節,刪除我的購車經驗文就不告我,我當然不予理會,我只是敘述我買車的經過,如果做的正,行的正,那沒什麼好怕,我也不想此篇文下沉,最近看,又有二手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