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rira1030 wrote:
他要了車子折損的費用,一個月1%,三個月3%,以車價90萬來算,就是9000,三個月36000,殊不知後面又多拖了一個月,死催活催之下不得已才答應要還車,然而在還車的前一天,車卻被他撞壞了,當下表明一定會負責到底。卻也是惡夢的開端...
這本來應該好好檢討那各借車不還最後又撞壞車的人,
不過看完整篇文章如果我沒會錯意,樓主事把車借出去超過一個月到三個月,
這個應該有內情,為什麼要借車三個月,應該樓主自己內心自己才知道,
或許樓主財力驚人不在意這點小錢,等到對方還車才發現代誌大條,
幸好對方沒有酒駕,也沒撞到人受傷,也沒有拿你的車去強劫犯案,
一般人借出財物通常會約定時間歸還,甚至寫借條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過了約定時間就去法院告訴返還財務,這才是正確社會事解決方法,
樓主為什麼沒有在第一個月就去告?
這種事情來這裡貼文就是浪費時間,一個有車有錢有閒的成年人,
樓主應該去警察局備案,或是請律師提告才是上策.
成年人要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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