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賣方不肯還定金的原因是什麼,他們是有什麼損失需要用定金來補償的嗎?1. 是賣方沒有原來的車子,所以買方的定金根本就沒訂到原來的車子,那定金不還的原因是什麼? 一般來說定金不退是賣方將車子進來後,買方反誨,那就只好用定金來補償原車一進一出的損失,既然連賣家進貨都沒有,那也沒什麼損不損失的問題2. 那家可以這樣作生意,只要隨便畫一個大餅,到時在說買不到將訂金沒收,那他這車商根本連賣都不必賣,反正都不會有貨,旨在收定金就好,那根本就是詐欺了? 因為他原來就根本不想賣給你任何車子3. 身份證給他幹什麼? 車都還沒有買,要貸什麼東西,那家銀行會給你貸款,確任身份沒有問題,但是留在那裏就不通,真是笑話,車子都不知道是那一台要怎麼貸款
靠這賺錢 每次2萬....................多來幾個盤子 就賺死了請你告死它們.....................就說 買車..............沒有親眼看的車子千萬 別亂下定..........別給證件.......................
jrc1234567 wrote:靠這賺錢 每次2萬....(恕刪) 對!沒錯!在這邊留言給像我一樣的小白:貸款人員只要證件副本,拍照影本都可,千萬不要把正本給他們。合約書拿到記得拍照留存,備註事項寫越詳細越好,頭款不補、貸款不過、利率多少、核貸多少、交車時間、年份款式車身號、無重大事故、原車原版件、萊茵驗證通過、已告知影響車況車價之事項。這些都要寫上去。報案後續處理步驟及經過我都會發出來我在想標題要怎麼改,才能讓以後買車的小白可以搜到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