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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C、X3賞車心得&租賃方案討論

牛杯杯0216 wrote:
簡單說就是車價談好後(恕刪)


正解!!
(1)如果用購車角度切入,個人租賃確實沒有比企業租賃來得“划算” ,畢竟少了20%營業稅+5%發票稅可扣抵

有些TA族群喜歡三年換一部車,不想承擔殘值的話,像是和X的訂閱式租賃or格X的EasyGO這種類個人純租的方式都可以研究參考看看。

(2)另外這個20%+5%扣抵還是要看一下貴公司寶號是否有報稅這麼高去做計算。(確實有這麼高,但不是每一間公司都如此)

(3)承樓上大大所言,購車跟租賃確實是可以分開談的。
因為是租賃公司跟車商購得此台車台做租賃給您,會是這樣的概念。

單就租賃業又是另外一個角度,大方向分車體廠出身的租賃公司/銀行體系的租賃公司,除單就價格外服務也不同,車體廠因為短租站點多,有時是提供代步車需要替代用車時,支援速度快。銀行體系的代步車有時是用保險提供的代步金去做補助。
✾每一家租賃公司的強項也不同,可多做比較。


也不確定有沒有回答到某些大大的疑問,小弟目前還在業界資歷尚淺如果回答不對的也請指教,增進練功。
HAPPY NEW YEAR 鼠年賺飽飽 年年換新車

某牌租賃業務
公司租購車方案對於節稅具有優勢,不過有個缺點,當這台租購車期滿後,你若想繼續開就必須先過戶給第三人(第三人必須是非公司員工,非自己親人,必須是跟你沒任何關係的人),待第三人持有幾個月後,再過戶給你自己。 如果期滿直接過戶給自己或自己人,就會被國稅局盯上,這會吃上稅務罰則。你如果沒有要報稅,到期過給自己都沒關係。 我想這個業務應該不會先告知你吧。
chongchen wrote:
兩家報租賃的管理費都(恕刪)


請問由哪裡可以看出來租賃的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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