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791129 worte:大大這招感覺好厲害有...(恕刪) 這招是違法的~他沒拖欠車貸的情況下,不能車貸公司私下拖車,要告上法院判決後,才能申請法院執行署動產查封,這樣的來回判決約1年4個月左右,主要看法官跟政府公文往來執行效率。
家父諭:與人相好,不與人作保.記得,不論幫女朋友、小三買車或買房,都要用對方的名字,而且不要作保(請她找家人),你只負責出錢(最好是分期繳納).她劈腿 你剛好直接放生. 這樣才是愛對方,她會衡量輕重,比較不會跟別人跑.
PAUL師男 wrote:這招是違法的~...(恕刪) 不懂不要亂教好嗎!先搞懂動產擔保交易法好嗎!欠繳就是違約,在違約的時候債權人可以直接拖車不用透過法院拍賣,直接賣車了!和潤不是銀行欠繳車貸不會上聯徵不會影響你的信用樓主真的可以在前妻再繳不出來時通報和潤抓車,這是減少自己的損失等車拍賣後,不足額再去結清切忌別再心軟了,萬一前妻繳不出車貸,被逼急了,把車進當鋪這樣損失就更大了⋯⋯
怎麼感覺像 用不壞的備胎我在外頭怎麼玩 這個傢伙肯定會收留我包吃包住還帶零用錢容我說一句 哥 你缺弟弟嗎???車有貸款 是不能過戶的 還完貸款 印象中好像要跟銀行說 取消設定抵押 才能過戶上面的都很理性跟你說 但說歸說 眼淚噴兩滴 你又心軟了 誰也沒辦法堅決不要見面 不要聯絡 不然 你心一軟 又跳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