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提案內容回覆感謝您的提案,經洽交通部表示,交通部已於105年11月24日修正發布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72點「緊急煞車輔助系統」,新型式甲類大客車及N3類車輛自108年1月1日起,各型式自110年1月1日起,新型式乙類大客車及N2類車輛自110年1月1日起,各型式自112年1月1日起應裝設可自動偵測前方潛在的碰撞風險並藉由煞車系統作動以避免或減緩車輛因碰撞造成損害之緊急煞車輔助系統。詳細法規可參閱「電子公路監理網法規檢索系統」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相關內容。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
top536663 wrote:轉貼提案內容回覆感...(恕刪) 感謝,目前此案雖然已經在110生產的客大貨車已經列為標配。但是如果在這之前可以規範外掛的方式是最能救急的方式。因爲路上的三寶跟行人,是現在進行式......ING
yicheng8686 wrote: 感謝,目...(恕刪) 貼出來只是讓大家知道……還要3年意思是一般立法都很快宣告執行這種關係生命的可以慢慢來……以昨天台南的新聞,就算速度很快沒辦法煞到停但只要車子主動煞幾秒鐘就不會剛好撞到外掛應該只能預警、警示但也是有幫助剩下的就看政府跟車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