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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車禍對方要求3萬,保險公司只願賠償2萬6

建議樓主4000貼一貼, 解決掉, 然後換保險公司吧.

2年前我也跟機車碰撞發生事故.
對方還是孕婦.

只有腳部破皮, 陪她到醫院給婦產科醫師檢查, 並且留院好幾小時等到醫師說, 胎兒沒事, 皮外傷, 我才離去.
這樣子, 對方要求5萬, 而且都沒有單據, 我還不是叫保險公司吞了.

是不是你的保費太低? 所以保險公司不幹?

一般來說, 財損對保險公司來講都是小事, 有體傷是比較嚴重的.

不過連4000元也不出的保險公司, 您就換一家吧. 他們不是以客為尊, 而是軟土深掘的.

catch217 wrote:
事情大概是這樣,當...(恕刪)


所以買保險 你信誰?

網路 機車行 隨便保一保

出險就隨便 也不用太幫妳爭取?

要不要找認識的保 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最瞎的是樓主已經理賠 還要討這4000?

那要找誰? 上法院嗎?
樓主沒寫清楚 這三萬有沒有單據 保險公司是實報實銷
如果沒有單據 那保險公司願意出26000已經仁至義盡了

ming1212 wrote:
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還需要車主負擔...又沒超過保額
保險理賠時,保單條款都有理賠項目,
但這些理賠項目本身就很有爭議,

例如:華南的條款上
喪葬費用及精神慰藉金:參照被害者之工作收入、受扶養之遺屬人數、生活程度及當地習慣等給付合理金額。

何謂合理金額?

又如:
補償費用:第三人之寵物、衣服、家畜、紀念品等因遭受損害,無法修理或恢復原狀得按實際損失協議理賠之。

好,衣服破了,要不要折舊?原價多少?原價的證明?

因為種種的項目,在法官判之前,保險公司只會開一個金額,無法接受就只能上法院給法官判,
判多少,保險公司就會賠多少。

而被保險人往往不滿的是,上法院常常伴隨著以刑逼民的狀況,所以被保險人都希望保險公司大方點,
但保險本身就是民事責任的轉移,
被保險人有沒有刑事,保險公司是不管的。
shizukaman wrote:
還單據哩!上面的26000願意理賠的部分有單據嗎?
不就是認定那台車沒有那個價值,
所以這是保險公司的自我認定,
卻要投保險車主去跟對方上法院周旋上述價值認定的差異
怎們不是你保險公司出面去跟他上法院呢



保險公司本來就是看要單據才理賠

沒單據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願意幫你出到26000就是他們最大底線

若最後上法院 保險公司當然會出庭 只是僅出庭民事部分(最後金額應該的比26000還少)

刑事法庭 請你自己出席 那跟保險公司沒關係!

現在自己多付4000 是避免上刑事法庭 瞭解嗎??


catch217 wrote:
事情大概是這樣,當...(恕刪)


Catch....

4000小錢 賠一賠MOVE ON....別拖了 到時候越拖越大條

不爽保險公司,就換別家

沒必要為了4000元去忙跑法院!!!

買支手機都不只4000元了。

pwwang wrote:
保險理賠時,保單條...(恕刪)


+1

現在資訊發達

幾乎 每個人都會玩刑逼民了

一般上班族哪有時間這樣玩

所以先賠錢結案

再換一家公司

免得夜長夢多
對方有傷,趕緊4000自己出一出解決,免得又有什麼支線任務跑出來
然後這間保險公司也換掉吧...4000也在推來推去
真的哪天不小心遇到大條幾百萬的,不就更ggyy...
富邦理賠阿莎力

前兩年我也是沒注意來車從側面竄出
雖沒撞上, 但對方騎士因為急煞摔車, 人車都有損傷
調解後判賠對方8萬, 富邦業務員二話不說照單全收
全程10分鐘結束, 對方也相當滿意這金額

意外事故3萬真的小意思, 你保的保險公司挺不上道的





LinWilly wrote:
PS 保產險首選富邦、新光或者新安 他們在理賠比較阿莎力
既然大家都說新安,華南不好...

可否請問有何推薦...

但會不會其他家理培好...但第三責任的保費確比他家高很多?

(我目前也是保新安)
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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