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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嗎


duke.formosa wrote:
一直是遠光燈給他照下去就不會被罰?!( 內行的就懂!! )...(恕刪)


真的內行的!
除非攔下來否則沒人可以證明或檢舉開遠光燈。

話說: 見到龜車打給警方,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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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azda wrote:
不好意思..我不敢說我自己不曾超速..

因為樓上有人提到目前龜速無法檢舉..

單純想到才提問..

就如你所說的..同方式檢舉我超速..那是不是檢舉的人也有可能超速...

同理龜速好像檢舉的人也有可能龜速..

嗯..看來目前應該無解..
...(恕刪)


我並非要討論誰超速 只是因應你的疑問 給你的建議.
因為只要在角色互換的的情況下 你能毫無疑問接受的別人以你所想到的方法檢舉你 那你的想法就是可行 警方就比較可能讓此檢舉成案
反之 若你自己都覺得你的想法有漏洞 可讓被檢舉人有反駁申訴的可能與空間 那你的想法應該就是不可行

人生哲學 wrote:
這樣下去會不會連按喇...(恕刪)

我猜檢舉車輛可能是白色褲嘎!

受教了.....
ziemaeas wrote:
龜車沒辦法自行舉發...(恕刪)

我要練刀背 wrote:
我猜檢舉車輛可能是...(恕刪)


呵呵呵
我其實也是這樣猜測與假設的

請問在公堂上假設一下
依據大清律令
該當何罪呢?

PPK6475 wrote:
請參考此文~很無奈...(恕刪)


後方車輛以閃大燈方式請其讓道,如為以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方式為之,則為示警(意)之作用,並無違規行為,倘以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諸如迫近車輛等)迫使前車讓道者,則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之行為

感謝你的連結
問題是間隔幾秒才不算連續密集條文好像又有點不清不楚
怎麼感覺後來 都討論前車龜速

可是從這一張罰單我實在看不出

難道不會是樓主真有"不小心" 真的亂閃燈 閃到正當開車開到速限的人

而且這事是發生在超車道嗎???我也看不出來


wete wrote:
怎麼感覺後來 都討論前車龜速
可是從這一張罰單我實在看不出
難道不會是樓主真有"不小心" 真的亂閃燈 閃到正當開車開到速限的人
而且這事是發生在超車道嗎???我也看不出來


因為只要有在跑"高速"公路的"人"..
都知道...遇上亂閃燈與內線龜車的比例..約是1:1000000

個人開車20多年,還沒遇過亂閃燈的人,沒事那有那個閒情在那閃燈.
duke.formosa wrote:
連續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道?

意思是:

一直是遠光燈給他照下去就不會被罰?!( 內行的就懂!! )...(恕刪)




我真的都是閃一兩次後.....就直接開遠燈了

一直閃燈反而傷燈泡

反正開遠燈也是會被罰....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我很好奇要怎麼樣等級的行車紀錄器

可以看出遠光燈跟進光燈的差異
然後還可以拍的到車牌不會過曝爆掉

我也想檢舉開霧燈跟遠光燈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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