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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的無知,得到一次經驗~

change0914 wrote:
路肩行駛通常是給出口...(恕刪)

感謝你的回覆⋯
真的是學到一次經驗,沒有下次了⋯
sayano wrote:
樓主運氣不好剛好碰到...(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不會有下次了
有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正確內容如下:開放路肩通行告示牌內容修正為「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應依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視為利用路肩超車之違規行為,合先敘明。

開放給出口小客車行駛路肩,實務上只要開進路肩,除非路肩上有障礙物,否則就要一路駛往出口,不能利用行駛路肩來超車的。


這有高速公路警局的說法
HermesParis wrote:


你可以申訴 但是...(恕刪)

感謝回覆⋯
已經知道問題了,不會去申訴了~

期待樓主,不世只因這件事而改正駕駛習慣

而是未來上路都能遵守所有的交通規則。

違規的人是在踐踏守法之人的尊嚴,和侵害別人的權益。

例如:路邊違停,若大家都不守法,連違停的空間都沒有。

共勉之。
lyi33tw wrote:
期待樓主,不世只因這...(恕刪)

感謝你的回覆
會記得你給的建議唷
星期六在國道上,也是碰到一台這種車,
急駛過路肩,然後前面插隊進去。 沒下交流道。

即使要下交流道的,急駛路肩,也是很誇張的。

yun yun103 wrote:
各位大大好昨天(106...(恕刪)

謝謝分享……
樓主你這算是運氣不好

每天幾千台車這樣利用路肩

剛好就被你遇到站崗

下次多注意
沒人感謝樓主嗎?
我是有看過告示...但是不知道每個開放路肩都是僅限下交流的車...
我也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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