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2年老車停路邊也被酒駕的撞..不同的是他是往前撞我老車,然後倒退想逃跑又撞另一台神A,後來沒估價沒修理就直接跟他說賠六萬...當時有報警,警察來了以後直接酒測也確定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又有肇事,法官跟他說要趕快跟對方和解,這樣會刑責判的比較輕之類,然後肇事的找個他的親戚要來跟我砍價格,希望不要賠這麼多,只是後來凹不動最後還是賠六萬了,剛好舊換新有補助+賠償的錢+報廢價=換了新車..
wayispi wrote:家中長輩車停在路邊白線內被酒駕撞壞 人沒事拖去一般保養廠估價約13萬後車廂完全扁掉車款是05年Nissan Teana因為急需用車可否先將車報廢去購買新車領補助再求償呢?到時候可以以修車估價單作為依據嗎? .車禍車輛報廢以修車估價單作為求償依據...車禍財損這種事,不是第一天發生,也不會是最後一天發生而是天天在發生因車禍車輛報廢,上法院,也只會以車輛殘值來計價再者,車拿去修,拿實際修車的收據 給法官做為依據 斟酌量價車輛連修都沒修...直接報廢就拿個估價單,就想叫人家買單...神邏輯
asd231 wrote:文章沒注意看,是車子...(恕刪) 我從1樓仔細看,實在沒看到人不在車內的敘述……只看到是停在白線,直覺就是臨停,可能人在車上,或是自己去超商買東西留妻小在車內……也許是我自己腦補太多,但是為什麼那麼武斷說人不在車內?上面還有人回應人在家裡?拜託指正別人之前自己也先看清楚吧,不然就不要用指正的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