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歸納一下…是否就是…一定要找到對方,不管責任歸屬。(若對方肇逃,警方也找不到,就完全不能出險理賠?)也就是說,若我保了丙式險,若對方責任,就免去了訴訟求償,保險公司代償;若被保險人的責任,保險公司則無條件維修被保人車體?輔充發問,不管甲、丙式保險均無理賠對方,除非加保『第三人險』嗎?
怎麼全險這樣的詞到現在還在用...早期業務員解釋再多,車主大概也聽不懂,所以乾脆出了個全險這樣的詞,讓車主感覺好像什麼都包含了。其實汽車的保險雖然不像壽險那樣百百種,但也是有不少種,所以並沒有什麼真正叫全險的!一般來說,常聽到的甲式乙式丙式...有的還有丁式,就是所謂的車體險,是事故發生時賠償修理自己的車用的,只差在達成賠償的條件不同。再來是第三人責任險,是事故發生時賠償修理他人財損(車子、建物...等有價值物品)及補強制險(優先理賠)以外人員受傷醫療亡故的傷害部分。再來是竊盜險及強制險,這就不用多說了。基本上,有包含以上四類險種的,業務員就會講是全險了!但其實光是上面這四種,還有分要不要自負、有沒有免折舊、限定駕駛、賠償額度...等細節,而且除了上述這些,還有所謂乘客險、零配件損失險、颱風洪水險...等,所以...以後別再聽信什麼全險之類的,把保險項目列出來逐項看,選自己覺得需要的就對了。另外,很多人車開了多年後,保險種類會愈保愈少,但第三人責任險請一定要保,這個保費並不貴,請一定不要省,而且財損一定要高一些,因為你不會知道萬一不小心去擦撞到賓利或超跑之類的,得花多少錢去賠!我連機車也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洪小齊 wrote:請問買車保丙式有分...(恕刪) 全險是早期說法就是你有錢全部都買基本上就強制+竊盜+車體+第三責任險以上的組合叫全險 只是統稱內容就任君搭配去保險公司絕對沒有什麼全險套餐也是一條一條的組合全不全險沒意義 保單內容才是重點
可能老業務 看你新手買車~~我自己買車是業務先請保險公司批報價單 我先看到知道保險內容同意投保簽約之後 留一份客戶聯契約在手上~等交車當天一一比對才辦交車~洪小齊 wrote:因為車的保險保單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