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前面的老三菱,被你老婆A到,我會請求如下:1、車輛「復原」,恢復到損壞前的樣子,懂的說這句話,保險就要吞下去了,別拿折舊計算來唬我。2、上下班交通費,法院有判例可用搭計程車計算,一天來回超過一千的話,你也要拿出來。3、精神賠償費,7天內能修得好的話,算三千就好。以上報告。
沒更換零件的話,烤漆 工資是不計算折舊的,且如果對方有車體險的話,直接辦出險更簡單,就算有換零件,車損部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他只要針對代步費跟你求償就好。不管老車新車,很多人工作都需要用車,沒車沒辦法工作,畢竟如果你是全責的話,在合理的求償範圍內,是該負起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