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為"推撞",那就是後面的車要賠"前面所有"~
交通裁決書還沒下來就開調解委員會??
上法院不用擔心,這個無人受傷狀況調解不成轉一般民事簡易庭判決,沒什麼困難度的~
建議先看一下"交通裁決書"上面的結果是什麼,再來研究下一步.......
我自已有相同的狀況,位置剛好跟你一樣,我是第一台被推撞的....
sung660211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恕刪)
前兩週發生類似情形,略述如下:
A車:計程車 B車:本人 C車:本人前方車
於十字路口快至人行穿越道時,因C車停下,我B車跟著煞停,而C車至後方"推撞"上來
造成B車前後保桿及C車後方車損,但因C車受損不嚴重,當下自行離去,A及B車在現場做初步拍照及報案後
因位於要道十字路口,即先移至路旁待員警到逹 (以上皆有行車記錄器留檔)
員警到場後,A車表明是自己的過失會負責,ABC人員皆無受傷,只有車損
因C車先行離去,故事故聯單上只有A和B車資訊
接下來幾天,A車很難聯絡上,這段時間內打了不下30通電話,後來A車也有請自稱是A車保險公司的人來電
告知我因聯單上未註明第三車(C車)故我車前面車損不願理賠,且要求我至他們自行配合的車廠維修,但因本人堅持
回自己配合的廠,故該保險人員只說那他們就沒法處理了,要我自己找A車司機理賠,也沒再來電
於是一週後我申請了現場圖及照片(沒拿到,只有現場圖),但去領件時連初判表都下來了(正常應為30天)
初判表上註記是"本案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 後來致電詢問處理員警
告知因當下A車已承諾負責修復,且他看過行車記錄檔,認定A車責任很明確,就算送鑑定也沒什麼意義
所以初判表的內容才是如此
現在小弟的問題是:
因一直聯絡不到對方,我車損無法修復,本週已先發簡訊告知於一定時間內聯繫回應,否則提告
也將先前聯絡他的撥出電話時間及簡訊內容擷圖,並有通話錄音檔
但因目前手上只有聯單上的姓名及電話
如要申請調解或是提民事財產損害告訴,我該如何做下一步?
再請大大不吝指教,謝謝
sung660211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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