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代書簽協議書是可行的但需要做下列的動作1.甲方執行人為朋友的"父/母"親2.確認對方的還款能力3.雙方上法院公證讓協議書或契約具法律強制效力牌照稅/燃料費/罰單/汽車的各項磨耗均列入計算並需列出單據/發票等...各項證明另內容需確切註明此車使用者是誰因為出事了(如車禍),警方找的是"車主"對方若任一項做不到,請樓主打消為朋友貸款買車的念頭因為那就代表對方若出事就要你負責
車貸你背的 所以現在車子應該是你名下還要讓他們把車子移轉過戶出去 等一下他們開爽爽你繳貸款繳爽爽 錢這種事 很難說 不要說朋友 連家人有時都經不起考驗何況應該也是幾十萬 也不算小的金額 不要以後上社會版你那叫朋友嗎 軟土深掘 以後真出事 不管有沒協議上法院要證明車子貸款間糾紛 又是曠日廢時其實不太想回 因為你的問題一點也不像出社會會問的
大家不要激動。通常這種問題,都是提問的人就是那個未滿20歲想叫人幫他擔保的人,只是要說服朋友下海,所以用代位方式來博取支持他這麼幹的說法的靈感。大家看著好了,樓主應該就是射了就跑,不會回覆,就只是看一群傻瓜煞有介事,忙著打一堆字幫出主意。
我爸幫我叔叔買車不曉得為何不登記在他名下,老爸也不說(或許我爸為了兄弟之間的感情或利益問題(財產分配權),不想解決)我經常收到罰單,拿給我爸,叫他拿去給我叔叔前幾個月,又收到燃料稅單,我打電話叫我叔叔要去繳,結果沒多久後,又收未繳的催繳單,還要補滯納金為了這問題,我跟我媽已經跟我爸講n次礙於長輩問題,我也不便直接跟說反正八九不離十,一定他個人名下不得有財產,欠債之類的雖然罰單不是自己繳,但每次收到紅單,心情總是不好樓主,自己考慮一下吧.....不正常的買賣關係,最好別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