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711 wrote:
果然~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就是比較『爛』!
出事大家都不願意,但寫的落落長完全是情緒上的抒發 沒有幫助的

1.保單內容為何?保額多少?有代位求償?
2.上個月14號發生,事故初判表應該還沒出來吧!
3.刑事跟民事觀念要先分開,體傷跟財損是有區分的,建議先提過失傷害逼對方解決吧!
4.如果遇到對方擺爛到底要等法院判的,托個一年你的車都還沒辦法修咧 (本人還在跑法院中)
5.一年後如判對方過失傷害頂多關1~6個月(還可以繳錢免關咧),財損判賠給你30萬,對方不給或名下沒財產你也拿不到錢
出事很倒楣,如果對方真的擺爛到底,建議能回收多少就算了;如果不差這30~50萬損失跟跑法院時間損失,就告到底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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