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pechu wrote:
目前也是期待政策明朗,最不願遇到的情形是:105年起拿著車輛報廢證明單向車商購買定價70萬車...車商:「厄..好的,退貨物稅車價折讓5萬,空車賣65萬」,消費者:「那我104年看車時業代談到新車價可現折5萬,車價是否為60萬?」。車商:「抱歉,本公司自105年開始實施不二價,所以車價是65萬。」挖哩勒....
法案通過後, 車商折價少折一些錢一定是可以預期的
simonshenq wrote:
就怕是有不便民的措施出來(例如要你自己跑公家機關去辦退稅),那政府原本的美意就變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