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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1991 wrote:
小妹的媽媽最近想要...(恕刪)


1.先寄出存證信函,請對方辦理過戶

2.如果一星期後對方還是置之不理,就可以直接去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讓對方自己想辦法重新領牌

辦理條件
1.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2.個人名義: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公司行號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
3.印章
4.行車執照。(行照被拿走一樣可以補辦)
5.催辦過戶之報紙(登報證明)或郵局存證信函。

請參考板橋監理所的說明
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上次去監理站也是遇到一個在處理這種事的人

買他車的人一直超速
他就一直繳罰單
最後監理站跟他說去辦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grace1991 wrote:
小妹的媽媽最近想要...(恕刪)
要過戶完才可把鑰匙給對方,你們有錯在先。

grace1991 wrote:
小妹的媽媽最近想要...(恕刪)

這種人還是跟他撕破臉的好
這種情況像某樓曾說的
遺失, 竊盜, 侵占 皆不適合(因為事實不是如此)
最多只能依詐欺罪去辦理
你們應該蒐證雙方對話
如果提告的話將來在法院上還站得住腳
但千萬要注意一點就是對方已經付款
要針對不過戶怕他拿去做其它事情這塊
以上綜合建議我覺得----2樓最為合適

wow4608 wrote:
個人認為一做法可以參...(恕刪)

先以民事訴訟處理或找警察(人都碼怕壞人,看到警察覽趴軟一半)
因為妳註銷車牌他可以反告妳詐欺(畢竟對方以付款,他也可以說是妳不過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上發言僅供協助參考
連朋友都不會交,是要網友教你什麼?
grace1991 wrote:
小妹的媽媽最近想要...(恕刪)


對方真得是朋友??
樓主媽媽的朋友擺明就是想爽爽開車又不想繳罰單繳稅金
那就不用跟他客氣了 把車報廢
唯一的後遺症就是朋友也不用當了
直接報警處理!! 協調會開一開吧 我也還有朋友欠我 3萬的車款 分期不還阿 = =

grace1991 wrote:
對方來家裡把車開走也付了車款
因為是媽媽朋友所以沒有簽約也拿走了行照...(恕刪)

真傻!
grace1991 wrote:
半個月前對方來家裡把車開走也付了車款...(恕刪)

汽車屬於動產。
而所有權之移轉方法在動產是交付,
樓主媽媽的車子被買主開走了,也就是已經交付,對方車款也付了,民法上動產的所有權已經移轉給對方,
不會符合刑法竊盜或侵占的要件。

別傻傻去報案,可能對方會反控誣告。

你就催告對方辦理,我建議是先打電話傳訊息,先告知對方記得錄音,理字先佔住,
對方還是相應不理,那就照監理站拒不過戶註銷來做。
監理站:http://khcmv.thb.gov.tw/VehicleLicense/car/car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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