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waa wrote:
去申請初判表,上面會...(恕刪)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無論紅燈或綠燈都有優先權,
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注意並理讓行人,考駕照時這些都有考吧!
小朋友受傷是刑事的過失傷害罪,對方不出面就用刑法處理,以刑逼民!
一般不和解的...都會判數月有期徒刑,科或易科罰金。
pop88777 wrote:
對方是快80歲的男性...(恕刪)
james063 wrote:
(對方是快80歲的男性,他兒子開汽車檢驗廠並有投資加油站)
補充說明1:
以上最後一句,只是要說明對方不是不懂,也不是沒有能力出來解決問題
我的問題是,過了一個月,對方的保險公司都沒跟我聯絡
對方也只有在出事後一個禮拜左右來看過一次,就沒消息了
讓我覺得對方很沒解決的誠意
再來,因為有需要做牙套的問題,所以不懂要如何索賠才不會太高或太低
不想佔人家便宜,也不想吃虧
車禍的現場是小朋友剛從人行道走下來
對方是黃燈變紅燈,因為這個路口比較寬,從另一邊斑馬線出來的時候是黃燈,到車禍的這邊已經變紅燈了
縣場有一位先生出來證明,他跟那台車是看同一個燈號但是反方向,
他已經停下來等紅燈了,才聽到撞擊聲,所以小朋友是沒有闖紅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