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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霸凌造成車禍

若是惡意急煞造成車禍,應該就不是單純的叫保險賠賠錢就可以了事的!有影片能証明是惡意的話,犯的是刑事,網上應該有不少新聞可以參考的。
kevin66888864 wrote:
右方車子惡意超車後,我閃了他一下大燈,想跟他說這樣很危險,沒想到他又急煞,我停住了,


kevin66888864 wrote:
台灣法律沒有這麼保護受害的人, 不用講甚麼租車代步費的, 可以算計程車錢, 然後上下班, 看看法官賣不賣單; 至於車況很複雜, 說穿了, 你不用管那麼多, 就是後車推撞你, 你直接跟後車索賠, 至於後車認為第一部車有沒有責任,比例多少, 是他們的事; 畢竟你已經煞車煞住了, 你一點過失也沒有;
另外提醒一點, 不用想說車子買回去, 如果保險公司願意全部修到好, 就很不錯了; 否則如果對方耍賴,不陪,然後你告上法院索賠,法院會包你的修理費,按照5年折舊的比率, 打折賠給你, 結果你還要自己負擔部分修費, 這個你google 一下判例, 就知道了; 我就是有這種經驗, 所以我現在都買車體險;


1.你剎不住,撞上去,有影片佐証對方悪意逼車,第一台才有事。
現在,你停住了,就是後方車要對你負責。

你可以提供影片檔給第三台車,他或許可以去爭取一下。。。。


2.租車,計程車錢,你要自己跟對方要,保険公司不負責。
你要,就要提告,修車就要延後,還要跑法院。

3.保険公司買你的車就不用想了,我的車新車3天,被後車撞,切後圍板,第五門换掉,花了對方保険8萬多。
今年初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即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機車可罰新台幣1萬2千元至1萬8千元,汽車則罰1萬8千元至2萬4千元。違反本條例的駕駛人,除繳交罰款外,仍需吊扣該汽機車牌照3個月,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台車無故急煞造成後方事故. 在行車記錄器佐證下. 對方絶不可能當沒事拍拍屁股走人.
對方想推給保險公司. 那你也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請求代位求償.
公佈畫面吧!一刀讓人渣死!

kevin66888864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
右方車子惡意超車後,我閃了他一下大燈,想跟他說這樣很危險,沒想到他又急煞,我停住了,
但後方車子停不住撞上了我,而推撞到他(第一台車)
後方10公尺的第四台車停住,沒被第五部撞,(下車查看第五部車是否撞到他)就離開了
但是第五部車被第六部車撞到,想請教一下賠償問題:

1.第一台車主都推給他的保險公司,叫我跟他保險公司談(說保全險,保額到可賠50萬),
我可以談說車子以市價買走(55萬)不要修?然後支付我到買其他車期間的租車費用嗎?
或是車子還是修,但修好期間的租車費用保險公司應該付?

2.因為是推撞,所以我也需跟第三台求償?還是我跟第一台求償,所有我的費用,然後保險公司再跟第三台求償,畢竟因為第一台惡意急煞才造成這情況

3.第六台車說他會找他保險公司來跟我們第一~第三台車求償,這合理嗎?畢竟第四五台車都殺得住,
而他殺不住怎麼怪我們沒放告示牌
(我跟第一台車都被撞凹後車廂,哪有辦法拿告示牌,更何況車禍間隔時間大約才5-6分鐘)

PS:有行車紀錄器拍到,警察及其他車主也都說他是惡意
第一台車主在警局說一定會負責,結果隔天就說他什麼都不懂,不會談,找他保險公司談
目前暫不公開行車紀錄器內容,畢竟還是想給對方台階下
雖然一開始對方口氣不好,但是知道我有車紀錄器後態度轉變很多
對方太太也是蠻客氣的關心我小孩,所以還不打算做絕
所以請各未幫忙專注一下上面3個問題給些意見,謝謝...(恕刪)

kevin66888864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右方車...(恕刪)


你想讓第一車把你的車買下或求跟他償,然後再跟第三車求償!?
你就已經跟第一車求償過了第三車要賠你什麼?

感覺起來是以為別人有保險就想趁機撈一筆。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不要想太多。
樓主有提到對方的違法的狀況,整理一下:

1. 對方無照駕駛
2. 對方高速公路行駛中,惡意急煞車

這兩點,沒辦法告對方甚麼嗎?

3. 樓主煞停後遭後方車輛撞擊,車上乘客及樓主有無頸椎上的傷害?
此傷害因為前方車輛急煞...

有行車紀錄器,不能參考嗎?

superkernel wrote:
你想讓第一車把你的車...(恕刪)


您誤會了

Gere.Chou wrote:
樓主有提到對方的違法...(恕刪)


謝謝,這才是我的重點

colastar wrote:
今年初新修訂的道路交...(恕刪)


謝謝,就是只保了強制險,才上往來求教

59478 wrote:
1.你剎不住,撞上去...(恕刪)


謝謝分享,希望你我都能否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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