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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 ~~ 停車技術真差~~傷到旁邊的車 ~~ 圖片證明


黑狗來了 wrote:
車子停在地下室平面停...(恕刪)

官官相互。放心不會有事的。余文因案入獄。就能回聘市府上班

拿波里公仔 wrote:
樓主愛車莫名被撞的心...(恕刪)

身為公務人員且有可能是移民署的執法人員,本身就要有比一般市民較高道德標準來看待人事物,哪有明知道肇事了還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這跟是不是公務人員一點都不相干…

既然不相甘爲什麼要強調公務員?不管是誰撞到跑走就是不對,如果是老王撞到你也應該以同樣的道德標準去審視吧? 公務員比較高尚?


黑狗來了 wrote:
身為公務人員且有可能...(恕刪)
都已經說
要有比一般市民較高道德標準來看待人事物

還說
這跟是不是公務人員一點都不相干

前後矛盾

冤有頭債有主
車是替代役開的
乘客本來就沒有刑事和民事上的責任
乘客要處理什麼?

黑狗來了 wrote:
身為公務人員且有可能是移民署的執法人員,本身就要有比一般市民較高道德標準來看待人事物,哪有明知道肇事了還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這跟是不是公務人員一點都不相干…...(恕刪)

黑狗來了 wrote:
車子停在地下室平面停...(恕刪)


可憐的替代役1個月拿個幾千塊…這下賠不完了@@

他開的那台是公務車嗎?公務車應該會有保險的不是嗎@@

如果只是基層的公務員…又開不是公務車的話@@

那替代役可能要哭哭了
樓主的XT真是多災,內憂外患.......唉.....(另一個速霸陸車主留)
其實替代役是嚴格禁止開車的,
這些事項在成功嶺、專訓的時候都會一再的提醒 !!

再成功嶺的時候,一再的提醒我們,萬一出事,我們也得承擔責任。
還說以前沒禁止替代役開車時,曾有替代役把消防車開到翻車 ....

但是直到現在還是許多單位,為了省事或者方便,都會叫替代役幫忙開車,
甚至有的為了避免被發現,還會要求替代役男在服勤時間托掉制服,
改穿自己的便服,然後幫他們開車。

現在替代役開車出事了,雖然是小事(沒鬧出人命),但替代役也很可憐,
一個月薪水才 6000 出頭,要賠也會虧死

車上的隨車公務員下車看了一下卻裝做沒事跑掉,才是真正讓樓主生氣的點,
如果是我看到這樣的狀況,我鐵定兩者一起告


Rockey Lai wrote:
一、為什麼替代役人員不能單獨出勤,而一定陪同正職人員?這點你怎麼看?...(恕刪)

這點幫忙補充一下 ~~
替代役服勤時,一定要有承辦人陪同,意思也就是負責管理該名替代役的所作所為,
若有出事,也是必須一起承擔的。
全國的公務員在馬路上看到車禍、違規停車、闖紅燈......都應該有道義上的責任嗎

酒架肇事車上乘客都沒責任....難道公務員當乘客就有責任嗎,那公務員不就是不想多一事而已。

公務員不就一般人而已....肇事的是替代役作筆錄的也是他就單純一點把事處理完....一直牽扯旁邊的公務員沒多大意義。

riklin wrote:
全國的公務員在馬路上...(恕刪)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替代役是嚴格禁止在公務上幫忙開車的 ~~
且外出時一定要有服勤單位的人陪同,移民署是公家機關,所以承辦人就是公務員 @@
KevinYu0504 wrote: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替代役是嚴格禁止在公務上幫忙開車的 ~~
且外出時一定要有服勤單位的人陪同,移民署是公家機關,所以承辦人就是公務員 @@...(恕刪)


內政部役政署資料:替代役勤務

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檔案及相關文書處理等事項。
協助值勤、門禁警衛、維護機關安全、防護及管制有關業務。
協助處理一般行政業務。
協助辦理各類活動。
協助機關資訊系統、資料處理、網頁及網路架設維護、電子公文等相關資訊維護與管理工作。
協助相關設備維修。
協助環境清潔、綠化、美化及維護。
協助行政庶務工作。
協助辦理替代役相關行政業務。
其他臨時指派相關業務之輔助性勤務。



沒有載明替代役不能開公家車頂多是觀感不佳而已,有人陪同不代表要負相關責任。

因為執行公務中那也可以申請國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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