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較準但別將手機一些附加功能當成專業儀器來看顯示上的時間差與外在干擾就不可將兩者等同視之另外有一點有人說了兩者差異不一定是線性可能錶速五十與GPS只差個位數但錶速一百以上就可能會差到兩位數某些環境變因與本來誤差值也要考量進去不然推算後卻仍不準被抓超速那只能說自找想到一個新聞就是...有人將測運動類測人之產品拿來當成固定測速去測車輛是用的人有問題而不是機器
汽車每一台的灌水程度皆不一定相同,我的Altis 2002 前輪新胎時,約略是GPS 100 = 表速103我過去這幾年包含手機在內擁有過超過4台GPS,這4台的數值是完全一樣的(到個位數第一位),所以我就暫且相信GPS是準的以此為基準,我開高速公路總是定速在速限 +9,也就是說:速限100,我開GPS109 = 表速112國道三號速限110,我開GPS119 = 表速122當然啦,人力控制油門,不會是剛好能112,所以就大略都是定速在表110超過1咪咪如此以來符合上述標準的前提下,從2005年至今,尚未有任何超速罰單,里程已累積10幾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占一半以上要注意的是某些路段速限會突然降低,如果警察剛好在這些路段埋伏,要隨時注意到就是了還有,我超想親眼看看高速公路限速+9以內的超速罰單,如果有前輩被拍過,請分享,讓小弟開開眼界
aoc825 wrote:微罪不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超過速限"未達十公里"均不開舉發單。...(恕刪) 你這段其實有漏掉一些,條例其實是說,當超過速限未達十公里,情節輕微者,罰則可採規勸方式進行.但不一定是一定採用規勸不開單喔,真要開單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