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419 wrote:
搞不懂一些人平常不買...(恕刪)
第三責任險是一定要保的,但車體險就看車況了,像我的十年國產車,撞壞了心也不會痛,
正好找機會換新車,就沒保車體險了,對方沒錢賠倒楣的也是自己,怎麼會害到人?
如果是對方的錯,又不肯賠,用點手段逼他負責也是剛好而已。
HTC0517 wrote:
第三責任險是一定要保...(恕刪)
我所謂的害人害己一個指的是只保著強制險的車輛!!
這樣的車上路 萬一發生了事故沒錢賠償 不就是害到人!!
另外事情該怎樣就怎樣,車被撞對方沒保險 沒錢賠償那就是告民事賠償,說句不好聽的沒傷裝有傷的這種手段和詐騙有啥兩樣?!
您的論點前後就矛盾,車被撞爛剛好換新車 既然這樣何必使手段?因為民事訴訟很難要到錢對吧!!
車輛保車體險被撞,對方沒錢賠就是保險賠償後代位求償,一切都是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也無須使什麼手段!!
刑逼民這種手段您認為不會害己? 這種案例很多 發生事故對方明明沒什麼傷,喊出的價格連保險一看就知道是敲詐,您認為這很可取? 那我只能說祝您行車平安!!
super-ni wrote:
1.一定要有報案三聯單,且內容不能含糊帶過,且要當場和警方說你手感覺有點扭到,之後雙方都要看清楚再簽名
2.去醫院一趟,就說手挽有扭傷(其實就算沒事也要花個一百掛號費,切記單據要留下來)
3.之後看對方態度處理,如果擺爛不處理就告成刑事(需要第二點的資料),如果對方負責處理完你也滿意,那就是民事責任且到警局填和解書即可。
PS:如果你的車已經超過五年以上,那殘值剩很少,如果對方肯出個幾千那就打個粗臘即可,就算和解了,但記得一定要先到車行看一下車體結構是否有跑掉。(恕刪)
這是很自保的經驗之談.
尤其是遇到小黃這種職業駕駛.又萬一遇到明明自己零肇責, 對方卻完全撞後不理的, 這時刑逼民告訴, 出庭, 然後區調解委員會見, 然後在冷死人不償命的小房間內你我數字拉据戰, 簽和解書拿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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