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您一樣在今年除夕停紅燈被無照駕駛超速剎車不及追撞,因為沒有受傷,對方駕駛態度惡劣,不願支付車輛修理期間的租車費所以我想連帶車體貶值的部份連帶租車費求償。我有問自己縣市的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公會表示他只能提供我的車目前的價值,無法證明我的車毀損前後的價差因為我的車今年正好滿五年(貸款還沒繳完...嗚...),請問您那邊是如何估出差額的呢?謝謝
butterfly01 wrote:維修費20萬,價損23萬總共才43萬,還沒扣折舊,肇事者願意賠55萬?是我有誤解還是肇事者太有良心了?...(恕刪) >>>你忘了加 , 肇事者取得車輛的產權假設: 車子肇事者只花10萬整修 , 轉手出售取得50萬那麼肇事者的實際損失=15萬(55+10-50=15)>>>引言:因此希望他能直接將車買過去自行處理,
chauncey01 wrote:1.折舊部分-最高法...2.交易價值減損法院已經很多有判決明確且清楚的提到肇事者除應將車修復外,該車交易價值減損金額是"確定"要賠償的,至於賠償金額多少應找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所以,不要再相信網路上很多人所說諸如"二手價格減損實務上沒人求償成功"或是"車子有要交易才能求償"等等的說法,只要汽車公會鑑定出來交易價值減損,被害人就可以求償這筆費用!!(恕刪) 感謝分享
chauncey01 wrote:前情提要- 小...(恕刪) 想請教您2/11拖回原廠估價後就先放在原廠沒有維修嗎??另外2/13申請鑑價是該公會人員會自行至您車子停放處鑑價嗎??然後想問你一開始就知道肇事者是誰嗎??還是之後透過警察才找到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