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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幫我看一下汽車保險

cherng0303 wrote:
險種29-基本型超額責任險
保障內容差異
針對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賠償請求次數超過一次時,本公司所負之累計賠償金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ex:保額為1,000萬,第一次出險200萬,第二次賠償金額最高以800萬為限(以保額1,000萬減第一次出險200萬),在保險期間累計以1,000萬為限 保費較低

險種30-保障型超額責任險
【單一累積限額】即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次意外事故之賠償責任
ex:保險金額為1,000萬,在保險期間內,每次事故賠償金額以1,000萬為限,即第一次最高賠償金額1,000萬,第二次最高賠償金額也是1,000萬
針對第三人責任險不足時啟動
(財損保額最低20萬,最高100萬)
(體傷保額最低40萬) 針對第三人責任險不足時啟動,若主險巳投保酒償險或乘客險可加費附加超額責任險(乘客險保額需為50萬以上) 保費較高


小弟保了超額責任險也五六年了,今天第一次知道超額責任險還有基本型跟保障型
請問大大我的超額責任險是哪一型的啊?
(一樣1000萬保額,但是保費要3232元,貴了三倍,保單上只寫超額責任險,沒寫什麼型的)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剛剛細看了一下保單,小弟的超額責任險前方有個30,是否就是險種30-保障型超額責任險的意思?

cherng0303 wrote:
基本的超額責任險1000萬,要注意一下,是第一次事故才補200萬喔
第二次才有拉高到1000萬,一年要超過2次的機率很小


還有小弟看了一下新安東京的網站Q&A: 超額保障型及基本型內容有何差別?
保障型超額責任險之保險金額採『單一累積限額』;基本型超額責任險則是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賠償請求次數超過一次時,本公司所負之累計賠償金額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已樓主的保單來做例子,感覺意思好像基本型第一次理賠多少,比如理賠了四百萬,第二次就只能餘額六百萬來扣,整年度上限就是1000萬,用完就沒有。而保障型的就是每一次事故都有1000萬理賠額度可用。好像不是大大說的第一次事故就只能賠到200萬為上限,第二次才能賠到800萬。

還有基本型理賠只針對第三人的死亡、體傷、財損,不含我方車的乘客;保障型理賠包含第三人、我方乘客的死亡、體傷、財損,不包含駕駛人。

小弟也不是很懂,有錯請指教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timber1205 wrote:
以下是由新安東京試算...(恕刪)


如果是自己開的車,平常又只載家人,可以不保乘客險,

幫家人投保意外險,保費低保障又高,而且意外就有理賠。

當然也包含交通意外受傷,可以比較看看。
強烈建議至少保個車碰車險,除非你自認技術,運氣了得。

小弟鐵齒沒保,最近閃神追撞別人,修車要自付12萬多,悔不當初!
車體險很好啊
不然保個限定駕駛或限額

代位求償很好用
不用跟人盧小小

樓主的車子有沒有ESP動態穩定系統, 有的話才建議保車對車, 因為事故風險-車與車的事故佔46%, 其他54%非車對車事故是不理賠的, 以前保車對車事故第一次OK, 是車對車,12萬保險公司買單,第2次失控自已處理修了14萬, 慘痛經驗分享; 超額責任險一定要保, 1000萬應該夠用, 這個險可以補各項保險不足的部份, 但是通常不給對方知道, 是保險公司與對方談判理賠的籌碼.

timber1205 wrote:
以下是由新安東京試算...(恕刪)
真的, 有代位求償, 真有事故不用自己煩心
直接把車扔回原廠修, 其他的事由保險公司去傷腦筋
一直不太懂 不保車碰車險 卻去找多高竿的行車記錄器
是喜歡自己在有事故時 愛勞心勞力就是了
rushriver wrote:
強烈建議至少保個車碰車險,除非你自認技術,運氣了得。

timber1205 wrote:
以下是由新安東京試算...(恕刪)

受酒類影響那條,對方酒駕額外賠嗎?
臺灣愛酒駕的超多
第3人至少加到300萬
乘客險降到100萬
丙式車體(限定駕駛)
除非您是一個月只開一二天的車主
不然建議保個最便宜的丙式車體險(限定駕駛人)
一年保費大約只要四五千

不然現在馬路三寶那麼多
就算樓主技術再好再守規矩
也難保一定不會遇到
萬一遇到就可以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現在修車這麼貴
一次你就回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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