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a998 wrote:
好文 +1
不過有二個地方須要更正
1. 車體險的示範條款, 只有甲/乙/丙式
並沒有丁式, 有些保險公司把自行研發的車體條款稱為丁式
所以, 各家所稱的丁式, 承保範圍和內容都不相同..
==> 丁式 並不等於 丙式限定
例如, 富邦的丁式..是以丙式為基礎,發生理賠時,再依肇責比例理賠
新安東京海上的丁式, 承保範圍則介於甲式及乙式之間
2.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險
酒測0.25以上為酒駕, 0.55 會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依其條款約定,酒駕造成第三人體傷/財損仍負理賠責任,並未訂立酒測上限,
但,因共同條款約定犯罪行為是除外不保,
所以,若有附加酒償險,酒駕造成第三人損失, 保險公司會先賠付,
但若事後,公共危險罪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將會追回理賠金...
==> 不能以酒測 0.55為不賠的上限..
而是以 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為理賠上限..
感謝大大提供寶貴意見幫助更多人,已更正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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